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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招生资讯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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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8日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获得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方可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历史等科目类527分,物理等科目类512分)。
  • 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0日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5月8日
  •   一、报名资格 1.具有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须参加2023年“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且中文正卷、英文、数学正卷三科单科成绩均达950分(含)以上; 3.已完成中学六年级并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或现就读中学六年级的应届毕业生。
  • 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录取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   根据《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规定,现将录取标准公示如下。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录取情况。
  •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1日
  •   本部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杭州湾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杭州湾新区博华路77号;象山校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丽湾路599号。新生就读校区: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韩2+2学分互认班)、戏剧影视文学、动画、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戏剧)、播音与主持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在象山校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与摄像艺术、传播与策划、传播与策划(新媒体运营)全日制专科新生在本部校区;其余专业全日制本科新生在杭州湾校区。
  • 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
  •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4月4日
  •   一、领导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155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范围见附件。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三、报名条件: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重庆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4月4日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 天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3日
  •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天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其中高考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相关省(区、市)研究确定。考生若报考我校2023年“筑梦计划”,必须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
  • 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日
  •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3年不设预留计划。
  • 河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4日
  •   招生计划和范围:我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科类:艺术(文/历史类)、艺术(理/物理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 天津商业大学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
  •   (一)报名资格:身心健康,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 中北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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