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5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2月23日
南通大学2025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始建于1912年,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 的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在中国管 理科学研究院《2024中国大学评价》中列第100位,自然指数排名 居内地高校第70位, ESI 中国高校综合排名列第113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 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通大学 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 、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通大学
学校代码:1291
办学性质:公办,南通大学分别与南通职业大学、江苏工程职业
技术学院合作培养
办学地点:
南通职业大学(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二 、招生计划
报考 类别 |
专业 |
计划 |
专业 |
学费 |
计划数 |
外语 |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 所学专业等要求 |
备注 |
化工 生物类 |
01 |
普通 |
纺织工程 |
5800 |
140 |
不限 |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江苏工 程职业技术学 院 合作培养项 目,在江苏工 程职业技术学 院学习, 毕业 后颁发南通大 学本科文凭。 |
报考 类别 |
专业 代号 |
计划 |
专业 |
学费 |
计划数 |
外语 |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 所学专业等要求 |
备注 |
土木 建筑类 |
02 |
普通 |
土木工程 |
5800 |
55 |
不限 |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南通职 业大学合作培 养项目,在南 通职业大学学 习,毕业后颁 发南通大学本 科文凭。 |
英语类 |
03 |
普通 |
商务英语 |
5200 |
85 |
英语 |
570201商务英语 |
|
化工 生物类 |
04 |
贫困 |
纺织工程 |
5800 |
5 |
不限 |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江苏工 程职业技术学 院合作培养项 目,在江苏工 程职业技术学 院学习,毕业 后颁发南通大 学本科文凭。 |
英语类 |
05 |
贫困 |
商务英语 |
5200 |
5 |
英语 |
570201商务英语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南通职 业大学合作培 养项目,在南 通职业大学学 习,毕业后颁 发南通大学本 科文凭。 |
注: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退役大学生 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 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与普通 考生统一考试不可兼报,待文件出台后再说明。
四 、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我校录取通知书等材 料到指定办学地点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 学生,学校不予接收;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 有关规定处理。
(三)“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单独编 班,按我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由我校负责核心课程的讲授与课程管理工作;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 管理工作由合作培养高职院校负责;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 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四)“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 生的权利和义务。 “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 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通大学本科 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 件者,授予南通大学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 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 《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苏 价 费 〔2014〕136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 宿费标准为500-12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 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 〔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监督和保证
(一)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 益,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专转 本”招生工作的指导,并负责监督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00
招生网址:http://zs.ntu.edu.cn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电子信箱:zsb@ntu.edu.cn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小程序: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七、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 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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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