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2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学费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 |
工学 |
5500元/年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2 |
文学 |
4400元/年 |
030101K |
法学 |
2 |
法学 |
4400元/年 |
各专业招生计划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计划数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者可报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4.考生原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只招收工学、理学学科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0日至6月1日。
(二)考生提交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
5.体检表(按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6.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电子版要求扫描清晰、彩色的PDF文件,以rar格式压缩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形式命名,于6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zhaosheng@his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二学位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报名、材料不全、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无效报名,不再提供补报机会。
(三)资格审查
1.学校于6月9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考生需于考试前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纸质材料应和之前提交材料一致并真实有效。
四、考试组织及录取
(一)组织领导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要求,组建工作小组,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命题、考试、评卷、统分及成绩公布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专业设1个笔试科目,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实践创新能力、思维能力等。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总分达到75分以上即为合格。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拟定2023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并分配专业。即对考生先按专业志愿排序,再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并进行信息采集。
五、入学报到
(一)被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将依据政策要求予以相应处理。
六、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照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在修业期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收费标准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和普通本科生一致,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八、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有条文与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出现本简章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作出补充规定或说明。本简章由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办公室)0373-3040343(教务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检监察部门)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