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1月3日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等13个学院,并设研究生院和9个住宿学院(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广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专业7个,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六年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2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0位。
学校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学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职应聘时具备更强竞争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28个国家和地区110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同时积极邀请众多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到校访问,为师生开设课程、讲座。
热诚欢迎香港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
本年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3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
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
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供我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有意愿报考我校者最多可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审核,不再组织面试。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最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二)投档与录取
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考生所报读的学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核准备案。7月底,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最低录取标准。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相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23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学费和杂费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2023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5510-7660元/生·学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汕头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专业计划》。
(注: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执行新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 900-1800元/生·学年。
七、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生就
业处
邮政编码:515063
联 系 人:陈老师、区老师、张老师
电 话:86-754-86503666、86503665、86502403
传 真:86-754-82510510
电子信箱:o_zsb@stu.edu.cn
学校网址: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