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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江苏省镇江市
江苏大学(Jiangsu University),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
江苏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奋力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国内外办学影响持续提升,ESI综合排名位列全球第369位(国内第40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进入全球300强(国内第34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列全球546位(国内第36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2025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英文两科成绩达到均标或数学、英文两科成绩达到均标,各招生专业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10名,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相关专业介绍详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
三、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31日。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选拔及录取
(一)初审
我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拔学生进入考核环节。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办法见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三)录取
学校将主要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专业志愿等情况择优录取,并于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5年7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与管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江苏大学2025年新生报到须知》。
(二)学生入校后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四)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
(一)学费: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附件。
(二)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取。
八、颁发证书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86-511-88780048
监督电话:+86-511-88791010
传 真:+86-511-88791785
十、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江苏大学2025年台湾地区“学测” 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5日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发展,深入实施“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发展战略,国内外办学影响持续提升,ESI综合排名位列全球第444位(国内第42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进入全球300强(国内第40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列全球700强(国内第40位),QS亚洲大学排名进入前200强(国内36位),《2023中国大学评价》排名列全国第43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2024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英文两科成绩达到均标或数学、英文两科成绩达到均标,各招生专业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10名,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相关专业介绍详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1日。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选拔及录取
(一)初审
我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拔学生进入考核环节。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办法见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三)录取
学校将主要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专业志愿等情况择优录取,并于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4年7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与管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江苏大学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二)学生入校后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四)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
(一)学费: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附件。
(二)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取。
八、颁发证书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86-511-88780048
监督电话:+86-511-88791010
传 真:+86-511-88791785
十、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 江苏大学2024年台湾地区“学测” 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0日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发展,深入实施“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发展战略,国内外办学影响持续提升,ESI综合排名位列全球第543位(国内第45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进入全球300强(国内第40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列全球700强(国内第40位);QS亚洲大学排名进入前200强(国内42位);《2022中国大学评价》排名列全国第38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2023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英文两科成绩达到均标或数学、英文两科成绩达到均标,各招生专业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10名,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相关专业介绍详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1日。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选拔及录取
(一)初审
我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拔学生进入考核环节。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办法见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三)录取
学校将主要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专业志愿等情况择优录取,并于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3年7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与管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江苏大学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
(二)学生入校后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四)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与大陆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
(一)学费: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附件。
(二)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取。
八、颁发证书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86-511-88780048
监督电话:+86-511-88791010
传 真:+86-511-88791785
十、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江苏大学2023年台湾地区“学测” 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2年2月21日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QS、THE、ARWU等国际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学校均跻身top1000。《2021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第38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2022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其中语文、数学(A或B)、英文、社会或自然四科成绩都须达到均标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2022年“学测”招生专业及学测科目要求见附件,相关专业介绍详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招生总计划10名,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
三、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1日。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选拔及录取
(一)初审
我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拔学生进入考核环节。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办法见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三)录取
学校将主要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专业志愿等情况择优录取,并于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2年7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与管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江苏大学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二)学生入校后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四)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与大陆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
(一)学费: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附件。
(二)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取。
八、颁发证书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86-511-88780048
监督电话:+86-511-88791010
传 真:+86-511-88791785
十、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江苏大学2022年台湾地区“学测”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资料来源: 江苏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原江苏理工大学的前身镇江农业机械学院,是为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指示,1960年由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分设独立建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等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学校作为国内最早设立农机专业、最早系统开展农机教育的高校,坚持立足江苏、服务行业,始终以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为使命,培养了我国第一批农机本科、硕士和第一位农机博士、博士后,为我国农业装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为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形成了“工中有农,以工支农”的鲜明办学特色和独特的文化情怀。
学校办学起点高,综合实力一直位居全国百强之列。早在1978年,学校就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发展,深入实施“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发展战略,国内外办学影响持续提升。QS、THE、ARWU等国际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学校均跻身top1000。《2021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第38位。
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条件优良。学科涵盖工学、农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设有27个学院,97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2700余人(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经历的比例达41%),集聚了一批高层次人才群体。在校生4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3000余人,学历留学生2300余人。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3000余亩,各类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1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藏书322万册,订阅各类数据库116个,自建特色数据库11个,建有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农业装备文献资源中心和国际赛珍珠文献资源中心。拥有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附属医院。设有江苏大学出版社和杂志社,出版图书1500余种,主办国际、国内学术期刊11种,其中《江苏大学学报》(自然版)、《江苏大学学报》(社科版)、《排灌机械工程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高校教育管理》为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学校办学水平高,拥有一批高水平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生态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9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工程学进入前1‰,ESI综合排名列全国第45位。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拥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坚持以学为中心、教为主体,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形成了以30个国家一流专业和一批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优秀教学团队为代表的优质教学资源;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重大赛事中表现优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连续7届喜捧“优胜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连续4届获得双金奖,校大学生男子排球队屡获全国冠军,女子沙滩排球队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7名,女子足球队获世界大学生“五人制”足球锦标赛季军。
学校坚持以贡献求发展,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能力。“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847项(连续6年居全国高校前50位)。截至目前,学校共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6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3项;拥有国家水泵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混合动力车辆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与镇江市共建镇江国家大学科技园;建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学校牵头成立的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首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015、2016年度,学校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列全国高校第6位和第8位。2018年获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金奖。
学校坚持国际开放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奥地利、澳大利亚、日本等55个国家和地区的20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奥地利格拉茨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和汉德语言文化中心。与德国马格德堡大学、美国阿卡迪亚大学等合作举办了一批联合办学项目,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合作建设了高端装备关键结构健康管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流体工程装备节能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世界食品保藏研究中心、高端流体机械装备与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一批国际科研合作平台。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和谐校园、民主法治和校园文化建设,党建创新不断加强。学校党委被中央组织部表彰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两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多次获江苏省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新时代,新目标,新征程。江苏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博学、求是、明德”校训和“自强厚德,实干求真”江大精神,抢抓国家“双一流”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走以提升质量、强化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把学校早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资料来源:江苏大学
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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