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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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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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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师范大学(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南师”,坐落于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


    年 - 2021年

    面向 香港、澳門、台灣、華僑 招生簡章、公告匯總

    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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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发祥地之一。目前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地理学)、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8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9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6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13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欢迎广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详见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

    (三)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六)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1日-5月12日。

      (七)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 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 28355427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我校采用统考科目,全部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为Z001综合能力(一)。考试方式为机考。

    (二)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根据报考点安排。

    2.初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45-12:00.

    (三)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方式等由我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6月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前通知。报到时,由我校对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对于因休学等原因暂缓入学的已录取研究生,其学制按实际入学当年学制标准执行。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由学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 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

    (一)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招生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19

    网址: https://yz.njnu.edu.cn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图文传真:025-85891227

    E-Mail: yzb@njnu.edu.cn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

    邮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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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8日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发祥地之一。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4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3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6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7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欢迎广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详见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三)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121日至12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考点

    凡报考以下艺术类硕士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2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506070809

    3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

    4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5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符合报考资格的其他考生可任选以下报考地点报名,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慧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5.上海: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七)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网址:http://yz.njnu.edu.cn/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不占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数由我校自主确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小时(个别科目可多于小时,但不超过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上海市:由上海同济大学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初试时间:2020418日至1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149:00-15:00进行。

    (三)复试安排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具体内容届时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njnu.edeu.cn)上公布的最新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206月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报到时,由我校对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创业休学、应征入伍休学除外,下同)不超过7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对于确实优秀的研究生,符合学校提前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由学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 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

    (一)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招生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19

    网址: http://yz.njnu.edeu.cn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图文传真:02585891227

    E-Mail: yzb@njnu.edu.cn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

    邮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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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9日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发祥地之一,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9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4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欢迎广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详见招生目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程序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五)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以下艺术类硕士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2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3、04、05、07

    3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07

    4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5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七)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慧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报名,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八)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网址:http://yz.njnu.edu.cn/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不占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数由我校自主确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一般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 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 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 小时(个别科目可多于3 小时,但不超过6 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安排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具体内容届时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njnu.edeu.cn)上公布的最新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于2017 年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5~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者,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国家和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

    (一)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招生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19

    网址: http://yz.njnu.edeu.cn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图文传真:025-85891227

    E-Mail: yzb@njnu.edu.cn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

    邮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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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9日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一贯重视与海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对外开放高校,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和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与世界上33个国家和地区的184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私立金陵大学,1951年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私立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在原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旧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目前,学校正着力建设综合性强,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并为今后建成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郭秉文、陈鹤琴等曾先后在此主政,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吴贻芳、词学大师唐圭璋、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苔藓学家陈邦杰、心理学史专家高觉敷、艺术大师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等诸多名家大师曾在此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欢迎广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1120日至1219日,每天9:00-18:00

    (四)报名程序。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报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以下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2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3040507

    3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07

    4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5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五)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六)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网址:http://yz.njnu.edu.cn/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不占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数由我校自主确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一般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 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 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小时(个别科目可多于小时,但不超过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时间:20164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119:00-15:00进行。

    (三)复试安排。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具体内容届时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njnu.edeu.cn)上公布的最新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16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于2016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者,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国家和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

    (一)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招生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19

    网址: http://yz.njnu.edeu.cn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图文传真:02585891227

    E-Mail: yzb@njnu.edu.cn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

    邮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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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9日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一贯重视与海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对外开放高校,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和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与世界上32个国家和地区的17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私立金陵大学,1951年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私立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在原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旧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创建“综合性强,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并为今后建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内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郭秉文、陈鹤琴等曾先后在此主政,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吴贻芳、词学大师唐圭璋、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苔藓学家陈邦杰、心理学史专家高觉敷、艺术大师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等诸多名家大师曾在此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欢迎广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5.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网址:http://yz.njnu.edu.cn/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不占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数由我校自主确定。

       (六)报名办法。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以下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请到我校报名(或函报)并到我校参加考试。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2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3、04、05、08

    3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07、08

    4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5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七)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 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 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 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 小时(个别科目可多于3 小时,但不超过6 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2日进行,开始时间为上午9:00。考试时间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复试安排。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具体通知四月中下旬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njnu.edeu.cn)上公布。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于2015 年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3年。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国家和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九、其他

    (一)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招生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19

    网址: http://yz.njnu.edeu.cn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图文传真:025-85891227

    E-Mail: yzb_njnu@163.com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

    邮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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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9日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高校之一,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和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与世界上31个国家和地区的16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私立金陵大学,1951年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私立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在原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旧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创建“综合性强,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并为今后建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内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郭秉文、陈鹤琴等曾先后在此主政,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吴贻芳、词学大师唐圭璋、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苔藓学家陈邦杰、心理学史专家高觉敷、艺术大师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等诸多名家大师曾在此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欢迎广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31120日至12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办法。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以下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请到我校报名(或函报)并到我校参加考试。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06070809方向

    2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3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3040508

    4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0708

    5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6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 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 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 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小时(个别科目可多于小时,但不超过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时间:2014412日至13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13900-1500进行。

    (三)复试安排。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14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于2014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3年。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九、其他

    (一)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费用不退。

    (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网址:http://yz.njnu.edu.cn                       邮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85891227(传真)

     



23 10/A
院校简介

资料来源: 南京师范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金陵大学,1951年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在原南京大学、公立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校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前,学校正在着力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南京师范大学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学校占地面积2179633平方米,现有校舍总建筑面积932076.19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28个、独立学院2个。学校共有在职教职工3247人,专任教师2095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633人,副高级职称738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9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名,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8名、特岗学者1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名,国家重大人才计划A类特聘专家3名、青年人才4名,国家重大人才计划B类领军人才6名、青年拔尖人才4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名,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3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领军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2人,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共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8369人,在校研究生12564人(其中学术型7016人,专业型5548人;博士研究生1525人,硕士研究生11039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生5108人。图书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39705平方米,馆藏纸本文献总量380.56万册,电子数据库152个。校园内有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目前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地理学)、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4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3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第三批重点马院。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49个,共涵盖74个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美术学等6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工程学、化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数学等8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南京师范大学不断推进“厚生育才”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国家虚拟仿真教学实验项目4个、国家线下一流课程3门、国家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门,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3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精彩一课”11门,国家特色专业8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9个,“十二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1本(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2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3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各1个。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学生在“挑战杯”等全国竞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南京师范大学积极实施“顶天立地”战略,科研成果追求原创,力攀高峰。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全国妇女与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研究基地、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江苏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各1个。共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2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7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4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2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1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8项;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科学》和《自然》上发表第一作者单位论文5篇,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4项(第一单位),13部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优秀成果”,科研成果入选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和“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我校教师主持、历时8年修订的点校本《史记》,入选《光明日报》“2013十大文化亮点”和《中华读书报》“2013十大文化事件”。


  南京师范大学坚持协同创新,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拥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点)6个、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1个、江苏高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3个、江苏首批新型重点高端智库1个、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老年学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开放实验室1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7个,江苏省工程实验室7个,江苏省渔业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公共服务平台2个。依托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机构,并通过大学科技园、文创园、地方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在地方建设的一批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成了一批富有自身特色的产学研合作领域。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积极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南京师范大学一贯重视与海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学校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大学,是国家设立的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对外汉语教学基地、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和港澳台地区幼儿教育培训基地;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南京基地、法国文化研究中心及南京法语培训中心、意大利文化研究中心等国际性研究和教学组织。与美国、英国等16所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培养项目,在123所大学设有学生海外学习项目。与世界上42个国家和地区的23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聘请外国专家400余人,其中长期外国专家80余人;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即“111引智计划”)。全年接收留学生1800余人。


  南京师范大学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卓越,不断优化现代大学制度,整体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学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高校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首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研究生优秀招生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留学回国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新的发展时期,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统筹协调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三条路径,科学实施创新驱动、开放融合、高原造峰、特色发展四大战略,奋力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资料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数据截止日期: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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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港澳臺招生院校鏈接





   本頁引用教育相關官網及大學官網一些資源,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具體信息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大学 - 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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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官網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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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概況


中文名
南京师范大学
外文名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简    称
南京师大、南师大、南师、NNU
创办时间
1902年
办学性质
公办大学
学校类别
师范(综合类)
学校特色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省部共建高校
211工程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主管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王成斌、校长:陈国祥
专职院士数
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
本科专业
59个
硕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
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2个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
博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
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
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21个
国家重点学科
6个
院系设置
二级学院28个、独立学院2个
校    训
正德厚生,笃学敏行
校    歌
《南京师范大学校歌》
校庆日
9月10日
地    址
仙林校区:栖霞区文苑路1号
随园校区:鼓楼区宁海路122号
主要奖项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2008年)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6项(截至2019年3月)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4项(截至2019年3月)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截至2018年)
知名校友
陶行知、郑小瑛、钱骥、李剑阁、洪银兴、蔡名照、张近东、杨金龙、吴为山、孟非、惠若琪等
知名教师
江谦、郭秉文、陈鹤琴、高觉敷、傅抱石、徐复、李吉均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 流金岁月

「 正德厚生,笃学敏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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