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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hu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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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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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浙江省丽水市


  丽水学院(Lishui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由丽水市人民政府举办, 是丽水最高学府和唯一的本科院校,是浙江省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浙江理工大学牵头,宁波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共同参与,对口帮扶丽水学院。


    2025年 - 2021年 面向香港、澳門、台灣、華僑 招生匯總

    丽水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丽水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丽水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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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一、学校概况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办学综合实力较强,设有12个教学机构,11个硕士点,5个省一流学科,4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800多人,教职工1360余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5人。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重点引才计划青年人才1人、省重要人才计划领军人才5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工艺美术大师3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1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2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后工作站2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西班牙、德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被瑞典政府列为瑞典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成功范例。开办国际学生教育,现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40个国家的国际学生170余人。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10,分专业招生计划不定。录取时学校视报考情况确定各专业录取人数。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2

    050201

    英语

    四年

    3

    030401

    民族学

    四年

    4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5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6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7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8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9

    083002

    生物制药

    四年

    10

    071004

    生态学

    四年

    11

    090102

    园艺

    四年

    12

    090502

    园林

    四年

    1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14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15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16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17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18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1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20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21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22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23

    100201

    临床医学

    五年

    24

    100301

    口腔医学

    五年

    25

    101005

    康复治疗学

    四年

    26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27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28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29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30

    120901

    旅游管理

    四年


    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中语文、数学、英文三科考试科目都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55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31日至31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41日至514

    (一)审核阶段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我校免笔试或面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按三门总分(含语文、数学A/B、英文)、学测单科成绩(数学A/B、语文、英文)排序,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于20255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

    我校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则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即可。我校于6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及录取工作,系统6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与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丽水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奖助学金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等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联系方式

    丽水学院网:http://www.lsu.edu.cn

    丽水学院招生网:http://zsw.lsu.edu.cn

    港澳侨台办电话:+86-578-2271710+86-578-2271291

    招生办公室电话:+86-578-2271179+86-578-2276113

    十二、其它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丽水学院港澳侨台办和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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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5月6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丽水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历史悠久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办学综合实力较强,设有12个教学机构,3个硕士点,5个省一流学科,4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500多人,教职工1300多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领军人才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重要人才计划领军和青年人才5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工艺美术大师3人;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151”第一层次等省级人才工程1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7人、省高校领军人才18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后工作站2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西班牙、德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被瑞典政府列为瑞典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成功范例。开办国际学生教育,现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30个国家的国际学生120余人。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总计划为2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学年

    1

    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4800

    2

    50201

    英语

    四年

    4800

    3

    30401

    民族学

    四年

    4800

    4

    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4800

    5

    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5520

    6

    40201

    体育教育

    四年

    4800

    7

    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4800

    8

    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5500

    9

    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5500

    10

    083002T

    生物制药

    四年

    5500

    11

    71004

    生态学

    四年

    4800

    12

    90102

    园艺

    四年

    5000

    13

    90502

    园林

    四年

    5000

    14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6325

    15

    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4800

    16

    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5500

    17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5500

    18

    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5500

    19

    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5500

    20

    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5500

    21

    80801

    自动化

    四年

    5500

    22

    70201

    物理学

    四年

    4800

    23

    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5500

    24

    100201K

    临床医学

    五年

    6325

    25

    100301K

    口腔医学

    五年

    6325

    26

    101005

    康复治疗学

    四年

    5500

    27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5500

    28

    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4800

    29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4800

    30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4800

    31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4800

    注: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报联招办审核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考试等情况

    请考生按照《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规定,完成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考试。以上过程中需要咨询,请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联系电话:+86-20-628336287

    四、录取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五、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六、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丽水学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七、其他

    1.学校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6-0578-2271178

    3.本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丽水学院网:http://www.lsu.edu.cn

    港澳台招生网:https://gjhz.lsu.edu.cn/gatzs/list.htm

    港澳侨台办电话:+86-578-2271710+86-578-227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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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4日


    一、学校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办学综合实力较强,设有12个教学机构,3个硕士点,5个省一流学科,4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500多人,教职工1300多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领军人才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重要人才计划领军和青年人才5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工艺美术大师3人;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151”第一层次等省级人才工程1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7人、省高校领军人才18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后工作站2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西班牙、德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被瑞典政府列为瑞典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成功范例。开办国际学生教育,现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30个国家的国际学生120余人。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10人, 分专业招生计划不定。录取时学校视报考情况确定各专业录取人数。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下表:
    二、招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中语文、数学、英文三科考试科目都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我校免笔试或面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按三门总分(含语文、数学A/B、英文)、学测单科成绩(数学A/B、语文、英文)排序,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
    我校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则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即可。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及录取工作,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按学年制收缴,按学分制结算,具体标准见招生专业目录。
    2.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标准在960元-1600元/生·学年。
    八、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丽水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奖助学金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等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联系方式
    丽水学院网:http://www.lsu.edu.cn
    丽水学院招生网:http://zsw.lsu.edu.cn
    港澳侨台办电话:+86-578-2271710、+86-578-2271291
    招生办公室电话:+86-578-2271179、+86-578-2276113
    十二、其它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丽水学院港澳侨台办和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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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资料来源: 丽水学院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7年经学大师孙诒让先生指导创办的处州初级师范学堂,历经九次更名、六校合并、四易校址。在116年的办学历程中,丽水学院始终秉承“明德笃行”的校训,薪火相传,青蓝相继,逐步形成了“爱国爱校、唯实唯先、自立自强”的丽院精神。

  2004年,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列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教育、农业、护理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5A”级平安校园和绿色学校(高等学校)。

  丽水学院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校园占地面积1257.4亩,校舍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4万册,电子图书119万册,纸质期刊869种,电子资源数据库38个,其中外文数据库5个。设有民族学院(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态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商学院(华侨学院)、中国青瓷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13500多人,教职工1300多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30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领军人才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重要人才计划领军和青年人才5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工艺美术大师3人;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151”第一层次等省级人才工程1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7人、省高校领军人才18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后工作站2个。

  丽水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文理并重、新兴学科发展迅速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学科涵盖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其中,“十四五”省一流学科(民族学、教育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智能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5个;现有45个本科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护理学、小学教育、音乐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美术学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0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拥有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省优秀教材4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19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近5年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00多项,横向项目800多项,先后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梁希科普一等奖、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项20余项。

  立足地方需求和学校实际,化生态优势为发展优势,化地方特色为学科特色,化区域资源为办学资源,在服务和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特色。坚持“两山”铸魂,建设中国(丽水)两山学院,拥有省级智库2个,发布全国首个指南类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牵头组建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学院,丽水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全力助推丽水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坚持“两基”立根,与丽水市教育局共同组建丽水市中小学(幼)教师干部培训中心,承担“绿谷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高水平建设浙江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成丽水市唯一获省科技厅许可的有资质实验动物中心,全力服务基础教育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坚持“两特”赋能,建有华东地区唯一的民族学院,现有浙江省民族干部培训基地、少数民族专业技能实验实训基地和民族文化产业创意基地,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与龙泉市政府共建中国青瓷学院,与泰国东方大学孔子学院共建全球首家“中国青瓷学堂”,全力引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和青瓷非遗产业发展。

  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西班牙、德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被瑞典政府列为瑞典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成功范例。开办国际学生教育,现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30个国家的国际学生111人。与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七所高校建立对口帮扶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340多人。

  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大学生艺术团荣获中国合唱节金奖、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等多项国家级奖项,清远剧社荣获全国高校“最佳学生社团”称号。少数民族体育特色鲜明,学生多次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龙舟队获得第五届世界大学生龙舟比赛两个项目第一名。在全国“挑战杯”黑科技专项评比中荣获“行星级”优秀作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丰硕,荣获全国优秀团队、风采大赛冠军等多项荣誉。志愿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校团委获全国首批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A类学科竞赛奖项534项,其中国家级107项,一等奖10项;省级427项,一等奖65项。

  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了建成“服务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内涵建设,内部治理”的主题主线,作出了“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提出了“特色发展、重点建设、人才强校、文化铸魂”的战略方针,部署了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努力办一所“让丽院师生更自豪、让丽水人民更满意”的大学。

  新阶段新征程,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时代使命,实干争先,勇毅前行,坚持高质量内涵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成服务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资料来源:丽水学院
数据截至到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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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 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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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丽水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丽水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官網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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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概況


中文名
丽水学院
外文名
Lishui University
创办时间
1907年
办学性质
公立大学
学校类别
综合类
学校特色
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
浙江省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李俊杰 ; 校长:李安
本科专业
45个(截至2024年1月)
硕士点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
博士后
科研工作站2个
院系设置
民族学院(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态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商学院(华侨学院)、中国青瓷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机构
校    训
明德笃行
校    歌
《丽水学院之歌》
校庆日
5月19日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 邮编:323000
院校代码
10352
主要奖项
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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