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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宁波大学(Ningbo University),简称“宁大”,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海洋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教导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为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
2025年宁波大学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2025年宁波大学招收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5年寧波大學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简章
2024年宁波大学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2024年寧波大學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简章
2023年宁波大学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2023年寧波大學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4日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有国家“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9个。获国家科学技术奖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6项。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二)学校国家代码:11646。
(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五)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均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所申请专业的录取规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5年我校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为70名,具体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 | 学制 |
会计学(CPA CANADA) | 四年 |
会计学 | 四年 |
工商管理 | 四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金融学 | 四年 |
金融工程 | 四年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传播学 | 四年 |
法学 | 四年 |
英语 | 四年 |
日语 | 四年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除“免冠证件照”外,其他材料要求PDF或图片格式,务必确保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1.免冠证件照扫描件(格式:JPG);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3.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6.学生证扫描件;
7.台湾地区2025年度“学测”成绩单(包含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扫描件;
8.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3.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六、资格审核和录取
(一)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2.我校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在材料审核过程中,我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3.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4.报名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的录取。
5.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三科学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学测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学测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根据考生学测成绩无法区分高低,将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我校于2025年5月15日前上传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5年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1)考生应于2025年5月21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报名;
(2)我校于2025年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并于6月21日前上传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3)考生须于2025年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七、入学
(一)新生持加盖我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相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11
电 话:86-574-87600233
传 真:86-574-87609301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十一、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有国家“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9个。获国家科学技术奖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6项。
一、保送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3.符合教育部及澳门高等教育局规定的澳门保送生的保送条件;
4.品学兼优、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的招生计划为5名,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招生专业 | 学制 |
会计学(CPA CANADA) | 四年 |
会计学 | 四年 |
工商管理 | 四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金融学 | 四年 |
金融工程 | 四年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传播学 | 四年 |
法学 | 四年 |
英语 | 四年 |
日语 | 四年 |
三、录取原则与考核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
2.学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入学
1.新生持加盖我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五、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相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11
学校网址:https://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nbu.edu.cn/
电 话:86-574-87600233
传 真:86-574-87609301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寧波大學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原杭州大學對口援建,高起點開啟辦學歷程。在辦學過程中,寧波大學得到了党和國家領導人的關心關愛,得到了省市黨委政府和海內外“寧波幫”人士、廣大校友和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
經過幾代寧大人的艱苦創業,學校已成為一所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穩居全國高校百強行列,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2個學科門類,有國家“雙萬計畫”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9個。獲國家科學技術獎9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1項、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2項、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6項。
一、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參加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内。
2.身體健康狀况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分爲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
考生於2024年12月1日至31日期間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填報寧波大學。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报考志願等),上傳電子照片、相闗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等内容。
2.網上確認
考生於2025年1月1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
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應於1月16日前按照系統提示更正有闗信息,再次提交審核,並於1月23日前查詢審核結果。
所有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於1月31日前向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繳付報名費用港幣460元,並上傳繳費憑證至報名系統(繳費方式見報名系統公告)。
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將於2月14日前通過系統公布繳費及報名確認結果。
考生應於6月14日前上傳學生學習概覽至報名系統,以供我校招生時參考。
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於6月14日前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報志願
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須填報志願。每位考生按自己的報讀意願順序可填報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四、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5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招生計劃為30名,招生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 | 學制 | 計劃招生人數 | 收生要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備註 |
會計學(CPA CANADA) | 四年 | 共30人 | 3,3,2,A | 主校區 |
會計學 | ||||
工商管理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金融學 | ||||
金融工程 | ||||
漢語言文學 | ||||
傳播學 | ||||
法學 | ||||
英語 | ||||
日語 |
注:
1.最終2025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計劃的專業(課程)資料,以聯招辦網上報名系統公佈的爲準。部分專業入校後將按照相關大類進行培養,一年後進入該專業學習。
2.校長推薦計劃名額不多於8名(含)。
五、錄取
1.錄取原則
我校將通過網上錄取系統進行錄取,錄取時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碊、“校長推薦計劃”等情况,擇優錄取。
2.錄取標準
(1)最低錄取標準為“3、3、2、A”,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達到第2級以上,公民科達標。
(2)校長推薦計畫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公民科達標,其餘三門核心科目的分數之和須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門科目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
六、入學
1.新生持加蓋我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爲準。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準。在規定時間内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3.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七、培養與管理
1.學生在校期問,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號)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培養與管理。學生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和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2.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内容,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寧波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八、收費標準
學生應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其他相關費用,收費標準與内地同專業學生相同。
九、聯繫方式
1.學校地址
主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郵遞編碼:315211;
梅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梅山保税港區七星南路169號,郵遞編碼:315832
2.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遞編碼:315211
電 話:86-574-87600233
傳 真:86-574-87609301
學校網址:https://www.nb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nb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5日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大力推进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开展了校际学术及教育交流与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与台湾海洋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34所台湾高校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1993年,首开海峡两岸大学生交流互访先河,甬台两地大学生互访25次。与香港中文大学开展的甬港两地大学生互访研修活动,被列为教育部万人计划项目。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二)学校国家代码:11646。
(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五)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均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所申请专业的录取规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年我校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为70名,具体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 | 学制 |
会计学(CPA CANADA) | 四年 |
会计学 | 四年 |
工商管理 | 四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金融学 | 四年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传播学 | 四年 |
法学 | 四年 |
英语 | 四年 |
日语 | 四年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除“免冠证件照”外,其他材料要求PDF或图片格式,务必确保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1.免冠证件照扫描件(格式:JPG);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3.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6.学生证扫描件;
7.台湾地区2024年度“学测”成绩单(包含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扫描件;
8.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3.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4.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和录取
(一)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2.我校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中,我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3.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4.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的录取。
5.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三科学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学测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学测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根据考生学测成绩无法区分高低,将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我校于2024年5月15日前上传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4年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1)考生应于2024年5月21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报名;
(2)我校于2024年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并于6月21日前上传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3)考生须于2024年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入学
(一)新生持加盖我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七、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11
电 话:86-574-87600233
传 真:86-574-87609301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1日
寧波大學於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寧波市共建高校,國家海洋局與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經過幾代寧大人的艱苦創業,學校已成爲一所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穩居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一、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參加202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内。
2.身體健康。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分爲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
考生於2024年3月1日至31日期間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填報寧波大學。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报考志願等),上傳電子照片、相闗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等内容。
2.網上確認
考生於2024年4月1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
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應於4月16日前按照系統提示更正有闗信息,再次提交審核,並於4月23日前查詢審核結果。
所有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於4月30日前向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繳付報名費用港幣460元,並上傳繳費憑證至報名系統(繳費方式見報名系統公告)。
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將於5月15日前通過系統公布繳費及報名確認結果。
考生應於6月15日前上傳學生學習概覽至報名系統,以供高校招生時參考。
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於6月15日前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4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招生計劃為30名,招生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 | 學制 | 計劃招生人數 | 收生要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備註 |
會計學(CPA CANADA) | 四年 | 共30人 | 3,3,2,A | 主校區 |
會計學 | ||||
工商管理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金融學 | ||||
漢語言文學 | ||||
傳播學 | ||||
法學 | ||||
英語 | ||||
日語 |
注:
1.最終2024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計劃的專業(課程)資料,以聯招辦網上報名系統公佈的爲準。部分專業入校後將按照相關大類進行培養,一年後進入該專業學習。
2.校長推薦計劃名額不多於8名(含)。
四、錄取
1.錄取原則
我校將通過網上錄取系統進行錄取。錄取時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碊、“校長推薦計劃”等情况,擇優錄取。
2.錄取標準
(1)最低錄取標準為“3、3、2、A”,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逹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逹到第2級及以上,公民科逹標。
(2)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公民科逹標,其餘三門核心科目的分數之和須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門科目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
五、入學
1.新生持加蓋我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爲準。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準。在規定時間内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培養與管理
1.學生在校期問,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號)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培養與管理。學生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和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2.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内容,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寧波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七、收費標準
學生應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其他相關費用,收費標準與内地同專業學生相同。
八、聯繫方式
1.學校地址
主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郵遞編碼:315211;
梅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梅山保税港區七星南路169號,郵遞編碼:315832
2.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遞編碼:315211
電 話:86-574-87600233
傳 真:86-574-87609301
學校網址:https://www.nb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nb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3日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大力推进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开展了校际学术及教育交流与合作,与台湾海洋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34所台湾高校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1993年,首开海峡两岸大学生交流互访先河,甬台两地大学生互访25次。与香港中文大学开展的甬港两地大学生互访研修活动,被列为教育部专家项目。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二)学校国家代码:11646。
(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五)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均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所申请专业的录取规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为60名,具体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 | 学制 |
会计学(CPA CANADA) | 四年 |
会计学 | 四年 |
工商管理 | 四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金融学 | 四年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传播学 | 四年 |
法学 | 四年 |
英语 | 四年 |
日语 | 四年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除“免冠证件照”外,其他材料要求PDF或图片格式,务必确保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1.免冠证件照扫描件(格式:JPG);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3.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6.学生证扫描件;
7.台湾地区2023年度“学测”成绩单(包含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扫描件;
8.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3.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4.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和录取
(一)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2.我校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中,我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3.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4.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的录取。
5.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三科学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学测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学测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根据考生学测成绩无法区分高低,将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我校于2023年5月15日前上传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1)考生应于2023年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
(2)我校于2023年6月1日至20日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并于6月21日前上传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3)考生须于2023年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入学
(一)新生持加盖我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七、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11
电 话:86-574-87600233
传 真:86-574-87609301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3日
寧波大學於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寧波市共建高校,國家海洋局與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經過幾代寧大人的艱苦創業,學校已成爲一所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穩居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一、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參加2023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2.身體健康。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分爲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
考生在2023年3月1日至31日期間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填報寧波大學。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报考志願等),上傳電子照片、相闗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等內容。
2.網上確認
考生於2023年4月1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
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應於4月16日前按照系統提示更正有闗信息,再次提交審核,並在4月23日前查詢審核結果。
所有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於4月30日前向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繳付報名費用港幣460元,並上傳繳費憑證至報名系統(繳費方式見報名系統公告)。
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將於5月15日前通過系統公布繳費及報名確認結果。
考生應於6月15日前上傳學生學習概覽至報名系統,以供高校招生時參考。
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於6月15日前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3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招生計劃為30名,招生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 | 學制 | 計劃招生人數 | 收生要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備註 |
會計學(CPA CANADA) | 四年 | 共30人 | 3,3,2,2 | 主校區 |
會計學 | ||||
工商管理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金融學 | ||||
漢語言文學 | ||||
傳播學 | ||||
法學 | ||||
英語 | ||||
日語 |
注:
1.最終2023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計劃的專業(課程)資料,以聯招辦網上報名系統公佈的爲準。部分專業入校後將按照相關大類進行培養,一年後進入該專業學習。
2.校長推薦計劃名額不多於8名(含)。
四、錄取
1.錄取原則
我校將通過網上錄取系統進行錄取。錄取時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碊、“校長推薦計劃”等情况,擇優錄取。
2.錄取標準
(1)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逹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逹到第2級及以上。
(2)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四門核心科目的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門科目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
五、入學
1.新生持加蓋我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爲準。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準。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培養與管理
1.學生在校期問,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號)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培養與管理。學生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和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
2.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寧波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七、收費標準
學生應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其他相關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同專業學生相同。
八、聯繫方式
1.學校地址
主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郵遞編碼:315211;
梅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梅山保税港區七星南路169號,郵遞編碼:315832
2.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遞編碼:315211
電 話:86-574-87600233
傳 真:86-574-87609301
學校網址:https://www.nb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nbu.edu.cn/
资料来源: 宁波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希望宁波大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等7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拥有省一流A类学科7个、省一流B类学科6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来华国际学生资格、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513名,各类研究生9919名(含留学研究生195名),国际学生1741名(其中学历生1603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3327名。现有教职工3063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2059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3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04人,博士学位人员1556名。主校区位于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另有梅山校区、植物园校区等多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37亩。图书馆馆舍总面积5.1万平方米,有纸质图书303.55万册、电子图书243.4万册。共有仪器设备总值13.1亿元。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建设一流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尊重学生选择权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现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国家特色专业6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项,通过国内和国际认证专业1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0家和临床教学医院10家。现有国家级本科一流课程5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文授课品牌课程2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41项 ,教育部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研究生教育质量位列全国百强行列,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建有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特等奖1项,省教育学会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省优秀示范课程9门,省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29项,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优秀案例29项,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45项。
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特色教育。连续6年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高校先进集体奖”(全国仅4所),在第六届、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金奖总数均位列全国第二,前七届大赛中共获得19金19银3铜的成绩。连续9年在全国“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中蝉联赛事“优胜杯”,成绩稳居全国前20名。学生就业率位列省属高校前列,2020届毕业生一年后对母校的满意度全省第三,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调研结果全省第二。学校被列为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教导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典型50强高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3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乌克兰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特优人才32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7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8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入选者3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名、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4名,省顶尖人才1名、省特级专家4名,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名、国家、省突出贡献专家13名,省级特优人才48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3名,省151重点资助人才7名、第一层次19名。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和地方服务。近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实现了国家科学技术三大奖项的全面突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稳居省属高校前3位,位列全国高校前70位,获教育部第八届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目前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层次科研奖项)6项,获奖总数及二等奖获奖数均并列省属高校第一。学校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1个,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成果推广机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3个,浙江海洋高效健康养殖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1个,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1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授牌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9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浙江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专业智库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浙江省高校新型智库3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撑智库1个,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高校高等教育数字资源中心宁波分中心。与各级政府共建地方研究院5个,与龙头企业共建校企研究院13个,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建校企(地)科研合作平台175个,实现千万级以上专利转让1项、作价投资2项,获评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连续四年获得全国唯一面向政产学研金用结合的最高荣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9项,获全国技术市场领域最高奖项“金桥奖”突出贡献优秀项目奖和一等奖各1项,获大学创业世界杯全球决赛总冠军,实现中国参赛队伍该项赛事零的突破。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学校已与国外10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大力推进师资国际化和专业国际化,每年聘有100余名长期外籍教师。建有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法临床医学双博士项目、中澳MBA项目、中美精算本科项目、中加汉伯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有冰岛北极光孔子学院和马达加斯加塔马塔夫大学孔子学院。近年来,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的人数大幅提升,学校获批“力学与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临床医学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个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学校牵头成立“中国-中东欧大学体育教育与研究”国际联盟。学校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来华学历国际学生规模稳居省属高校首位,自费来华学历国际学生规模居全国第14位。在“软科”发布的2020中国大学排名之国际学生比例百强名单中,位列全国第13名。
学校大力推进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开展了校际学术及教育交流与合作,与台湾海洋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34所台湾高校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1993年,首开海峡两岸大学生交流互访先河,甬台两地大学生互访25次。与香港中文大学开展的甬港两地大学生互访研修活动,被列为教育部专家项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大学正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深入实施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资料来源:宁波大学
以上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
浙江大学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海洋大学 |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湖州师范学院 |
绍兴文理学院 | 台州学院 |
温州大学 | 丽水学院 |
浙江工商大学 | 嘉兴大学 |
中国美术学院 | 中国计量大学 |
浙江万里学院 | 浙江科技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宁波大学 |
浙江传媒学院 | 浙江树人学院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浙江音乐学院 |
西湖大学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温州肯恩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