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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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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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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师范大学(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建有浙江省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重点研究基地。


    2025年 - 2021年

    面向 香港、澳門、台灣、華僑 招生簡章、公告匯總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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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限,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 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 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还需符合招生学 院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2024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 施细则,网址:https://yzw.zjnu.edu.cn/bsszs/list.htm)。
    (四)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 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 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 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具体安排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 上报名。
    2.考生应在国家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 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 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 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在4月16日前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具体 时间关注各报考点的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 届在读证明原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 承 担 。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将相关居民身份证、本科/硕士学位 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寄送浙 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研究生院 研招办邮编:321004,电话0579-82283026)。
    五、考试和考核

    ( 一 ) 硕 士 1.初试
    (1)打印准考证
    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 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
    5月12日,具体详见各报考点的通知。
    (3)考试科目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均选用统考试卷:综合能力(一)(科目 代码Z001)   或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    具体详见附表中的招生 专业目录。
    2.复试
    6月初,学院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安排 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 https://yzw.zjnu.edu.cn/)。
    ( 二 ) 博 士 1.资格审核
    5月中下旬,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 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材料审核
    5月底,学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材 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3.综合考核
    6月初,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考核 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录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 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7月前寄发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于2024年9月中旬前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入 学后,我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和身体健康复查,均合格  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以下收费均为人民币), 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 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 元/年。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 生奖学金的评选,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住宿费标准收 费。
    九、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细 则(修订)》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我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 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 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 策为准。
    (五)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六)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5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附 件 :
    1.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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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 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须参加202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2024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为30个,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法学院

    法学

    4年

     

    行政管理

    4年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4年

     

    心理学院

    应用心理学(师范)

    4年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儿童发展与教育

    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4年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杭州校区

    特殊教育(师范)

    4年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杭州校区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4年

     

    历史学(师范)

    4年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4年

     

    日语

    4年

     

    国际文化与

    社会发展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4年

     

    社会工作

    4年

     

    最终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部分专业入校后将按照相关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入该专业学习。

    四、录取

    我校将于7月份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核心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择优录取。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五、学费

    香港学生与内地同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4-6人/间。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浙江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奖学金

    香港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九、联系方式

    1.地址

    校本部: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校区),邮编321004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邮编311215

    2.院校网址:www.zjnu.edu.cn

    3.招生网站:zs.zjnu.edu.cn

    4.电    话:86-579-82282245/82283892

    5.传    真:86-579-82282335

    6.电子邮箱:zsb@zjnu.cn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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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5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的精神,为做好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我校2024年招生总计划为10个。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学测”考试,且“学测”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如下:

    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及单科要求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单科要求

    法学院

    法学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行政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心理学院

    应用心理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儿童发展与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特殊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历史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日语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国际文化与社会

    发展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社会工作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3.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系统规定的基础材料(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附加材料,附加材料如下:

    1.考生所在高中学生证正反面(需有高中注册信息)或各学期的注册信息证明(需所在高中盖章);

    2.学测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3.考生高中阶段各类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2024年1月1日以来的考生个人体检报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审核

    首轮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征集志愿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6月20日(如首轮未录满)。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测总分(其中,单限数学A的专业总分为语文、英文和数学A三门科目实得级分之和,数学A或B均可的专业总分为语文和英文两门科目实得级分之和)、学测单科成绩(其中,单限数学A的专业排序为数学A、语文、英文,数学A或B均可的专业排序为语文、英文),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2024年7月后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

    六、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咨询电话:86-579-82282245(招生办)

    邮箱:zsb@zjn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邮政编码:321004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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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9日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限,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基本学制为2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还需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2023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网址:http://yzw.zjnu.edu.cn/)。

    (四)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3月11日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关注各报考点的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报考博士研究生应在3月15日前将相关居民身份证、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寄送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321004,电话0579-82283026 )。

    五、考试和考核

    (一)硕士

    1.初试

    (1)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1日-3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

    4月初,学院组织初试笔试。具体初试时间、参加初试考生名单、初试具体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2.复试  

    4月中旬,学院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二)博士

    1.资格审核

    3月下旬,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材料审核

    3月30日前,学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3.综合考核

    4月中旬,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考核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7月前寄发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中旬前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入学后,我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和身体健康复查,均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以下收费均为人民币),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住宿费标准收费。

    、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细则(修订)》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我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五)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六)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5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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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须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招生计划为30个,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所属院系

    招生专业名称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中非国际商学院)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院

    法学

    行政管理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心理学院

    应用心理学(师范)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特殊教育(师范)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历史学(师范)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翻译

    日语

    法语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智能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理医学院

    人工智能(智能精准诊疗)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物理学(师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师范)

    药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师范)

    科学教育(师范)

    生物技术(制药)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城乡规划(五年)

    地理科学(师范)

    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机器人工程

    交通运输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社会工作

    部分专业入校后将按照相关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入该专业学习。

    四、录取

    我校将于7月份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核心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择优录取。

    录取最低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五、学费

    香港学生与内地同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4-6人/间。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浙江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奖学金

    香港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九、联系方式

    1.地址

    校本部: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校区),邮编321004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邮编311215

    2.院校网址:www.zjnu.edu.cn

    3.对港招生信息网站:zs.zjnu.edu.cn

    4.联络人:卢老师(招生办)/杨老师(港澳台办)

    5.电话:86-579-82282245/82283892

    6.传真:86-579-822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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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2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的精神,为做好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我校2023年招生总计划为10个。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学测”考试,且“学测”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如下:

    我校台湾地区免试生招收专业及单科要求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单科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中非国际商学院)

    财务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电子商务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工商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旅游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会计学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金融学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国际经济与贸易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法学院

    法学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行政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教育技术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心理学院

    应用心理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特殊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历史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翻译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日语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法语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智能科学与技术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软件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数理医学院

    人工智能

    (智能精准诊疗)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物理与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

    物理学(师范)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电子信息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通信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药学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科学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生物技术(制药)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城乡规划(五年)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地理科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工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机器人工程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交通运输

    语文、英文、数学A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国际文化与

    社会发展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社会工作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

    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3.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系统规定的基础材料(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附加材料,附加材料如下:

    1.考生所在高中学生证正反面(需有高中注册信息)或各学期的注册信息证明(需所在高中盖章);

    2.学测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3.考生高中阶段各类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2023年1月1日以来的考生个人体检报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审核

    首轮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征集志愿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如首轮未录满)。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测总分(其中,单限数学A的专业总分为语文、英文和数学A三门科目实得级分之和,数学A或B均可的专业总分为语文和英文两门科目实得级分之和)、学测单科成绩(其中,单限数学A的专业排序为数学A、语文、英文,数学A或B均可的专业排序为语文、英文),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2023年7月后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

    六、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联系人:卢老师、吕老师(招生办)

    咨询电话:86-579-82282245(招生办)

    邮箱:zsb@zjn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邮政编码:321004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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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2年2月21日


    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获评“全国文明校园”。综合实力连续12年在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72个本科专业,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2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须参加202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2022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为30,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中非国际商学院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政学院

    法学

    社会工作

    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特殊教育(师范)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历史学(师范)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法语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智能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物理学(师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师范)

    生物科学(师范)

    科学教育(师范)

    药学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师范)

    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学院

    机器人工程

    交通运输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部分专业入校后将按照相关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入该专业学习。

    四、录取

    我校将于7月份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核心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择优录取。

    录取最低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五、学费

    香港学生与内地同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4-6/间。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浙江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奖学金

    香港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九、联系方式

    1.地址

    校 本 部: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校区),邮编321004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邮编311215

    2.院校网址:www.zjnu.edu.cn

    3.对港招生信息网站:zs.zjnu.edu.cn

    4.联络人:卢老师(招生办)/杨老师(港澳台办)

    5.电话:86-579-8228224582283892

    6.传真:86-579-82282335

    返回頂部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2年2月21日


    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获评“全国文明校园”。综合实力连续12年在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72个本科专业,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2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的精神,为做好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我校2022年招生总计划为10个。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2年台湾地区“学测”考试,且“学测”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如下:

    我校台湾地区免试生招收专业及学测成绩要求

    所属院系

    招生专业名称

    学测成绩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财务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电子商务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工商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旅游管理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金融学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国际经济与贸易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法政学院

    法学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社会工作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教育技术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特殊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历史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法语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智能科学与技术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软件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物理学(师范)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电子信息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生物科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科学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工学院

    机器人工程

    语文、英文两门达到均标及以上,且数学A达到前标及以上

    交通运输

    语文、英文、数学A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三门达到均标及以上

    3.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系统规定的基础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学测成绩单、诚信承诺书等),并上传我校要求的其他附加材料,附加材料如下:

    1.考生所在高中学生证正反面(需有高中注册信息)或各学期的注册信息证明(需所在高中盖章);

    2.学测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3.考生高中阶段各类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2022年1月1日以来的考生个人体检报告;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审核

    首轮审核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5月14日,征集志愿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20日(如首轮未录满)。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测总分(其中,单限数学A的专业总分为语文、英文和数学A三门科目实得级分之和,数学A或B均可的专业总分为语文和英文两门科目实得级分之和)、学测单科成绩(其中,单限数学A的专业排序为数学A、语文、英文,数学A或B均可的专业排序为语文、英文),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报名系统于6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2022年7月后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

    六、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联系人:卢老师、吕老师(招生办)

    咨询电话:86-579-82282245(招生办)

    邮箱:zsb@zjn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邮政编码:321004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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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资料来源: 浙江师范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现由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20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质量、提升特色、提升效益”为主线,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校训精神,弘扬“务实、求实、扎实”育人传统,实施“特色化、国际化、区域化、协同化”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浙江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举措,努力建设特色浙师、和谐浙师、美丽浙师、活力浙师、幸福浙师,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自建校以来向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其中有21万奋战在教育系统,近一半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一级重点中学校长毕业于我校。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稳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8000余人(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1294人),留学生30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2万余人。


  学科门类齐全,有72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课程28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


  师资结构合理,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青年长江学者2人,海外高层次人才7人,国家万人计划人才4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4人。


  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获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34项、全国教科规划优秀成果奖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2项。拥有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36个,包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省重点(工程)实验室9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哲学社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2个、省新型高校智库1个。共建附属学校40所。学校立足浙中,深化与金华战略合作,积极为改革强省、创新强省、开放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发挥作用。


  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推进,学校与5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70余所国(境)外大学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入选“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在海外建有5所孔子学院、1个独立孔子课堂和1个中文教育中心,获批成立教育部中国南非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国际中文教育实践与研究非洲基地、浙江省孔子学院师资选拔培训中心。


资料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数据截至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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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港澳臺招生院校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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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 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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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官網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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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概況


中文名
浙江师范大学
外文名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简    称
浙师大
创办时间
1956年
办学性质
公立大学
学校类别
师范类(综合类)
学校特色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
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2015)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主管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蒋国俊、校长:郑孟状
专职院士数
1人
本科专业
71个
硕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
博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
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7个
院系设置
教师教育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数理学院、初阳学院、杭州幼师学院、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等
校    训
砺学砺行,维实维新
校    歌
浙江师范大学校歌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321001)
院校代码
10345
主要奖项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
全国教科规划优秀成果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
知名校友
杨学明,楼阳生,陈志敏,郁国梁,非墨,冯俊杰,华伊沫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流金歲月

「 砺学砺行,维实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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