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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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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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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入选"985工程"、"211工程"、"强基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是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为中欧工程教育平台成员和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理事单位。


    年 - 2021年

    面向 香港、澳門、台灣、華僑 招生簡章、公告匯總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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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精神,2025年华中科技大学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参加当年学测且数学A和自然科目成绩达到顶标级、语文和英文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并符合教育部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于2025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台湾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审核及考核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和考核测试有关事宜将于2025年4月中旬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录取

    1.2025年我校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人数不超过8人,每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2.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点击查看)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类)作为志愿申请。

    序号

    专业(类)

    包含专业

    学制

    1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2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4

    3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5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4

    5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4

    6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金融

    4

    7

    法学

    4

    8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4

    9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4

    10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

    4

    11

    自动化类

    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4

    12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4

    13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4

    14

    临床医学

    5

    15

    基础医学

    5

    16

    药学类

    药学、药学(创新实验班)、临床药学(五年制)

    4

    注:以上招生专业相关信息以学校官方网站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

     

    3.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学校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专业并公示,学生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百分制)与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科目学测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相加,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A、自然、英文科目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公示结束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录取学生的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于2025年8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4.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一次完成,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

    三、入学及在校管理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3.在校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招生咨询电话:86-27-87542228、87559946

    纪检监察电话:86-27-87543616、87559937

    传真:86-27-87557014

    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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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20242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25年继续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条件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报名办法

    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二、招生计划

    计划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1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类)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类)

    包含专业

    学制

    招生科类

    参加文凭考试成绩最低要求

    中文

    英文

    数学

    公民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文史

    3

    3

    3

    A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4

    文史

    3

    3

    3

    A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5

    文理兼招

    3

    3

    3

    A

    经济学类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4

    文理兼招

    3

    3

    3

    A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4

    文理兼招

    3

    3

    3

    A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金融

    4

    理工

    3

    3

    4

    A

    法学


    4

    文理兼招

    3

    3

    3

    A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4

    文理兼招

    3

    3

    3

    A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4

    理工

    3

    3

    4

    A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

    4

    理工

    3

    3

    4

    A

    自动化类

    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4

    理工

    3

    3

    4

    A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4

    理工

    3

    3

    4

    A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3

    3

    4

    A

    临床医学


    5

    理工

    3

    3

    4

    A

    基础医学


    5

    理工

    3

    3

    4

    A

    药学类

    药学、药学(创新实验班)、临床药学(五年制)

    4

    理工

    3

    3

    4

    A

    注:以上招生专业相关信息以学校官方网站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录取规则

    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须达到第3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根据考生中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中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成绩确定录取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五、入学及在校培养和管理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管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管理,与同专业内地学生按相同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4.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应当修满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才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5.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六、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86-27-87542228、87559946

    纪检监察电话:86-27-87543616、87559937

    传真:86-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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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一、学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5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17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9个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二、保送条件

    由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时须满足教育部及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规定的保送要求。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25人,各招生专业(类)录取人数原则上均不超过4人。

    四、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类)

    包含专业

    学制

    招生

    科类

    1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文科

    2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4

    文科

    3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5

    文理兼招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4

    文理兼招

    5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4

    文理兼招

    6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金融

    4

    理科

    7

    法学


    4

    文理兼招

    8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4

    文理兼招

    9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4

    理科

    10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

    4

    理科

    11

    自动化类

    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4

    理科

    12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4

    理科

    13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4

    理科

    14

    临床医学


    5

    理科

    15

    基础医学


    5

    理科

    16

    药学类

    药学、药学(创新实验班)、临床药学(五年制)

    4

    理科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相关信息以学校官方网站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家面试。

    六、录取规则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照考生面试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七、相关要求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管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管理,与同专业内地学生按相同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4.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应当修满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才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5.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八、咨询方式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6-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86-27-87557014

    邮箱:zs@hust.edu.cn

    网址:https://zsb.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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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日


    根据有关文件,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可参见我校内地版招生简章,或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拟报考院系研究生科。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7日。报名网站为“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tzs.com.cn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发布的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考点及现场确认点信息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提交“申请-考核”材料

    我校博士招生统一采用“申请-考核”方式。在2024年4月24日-5月6日期间,根据我校研招办发送的通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anzhao.hust.edu.cn“博士报名系统”上传有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打印);

    ②《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可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③考生身份证明、研究生学生证(应届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注:请提前准备好本科或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本科与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⑤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等;

    ⑦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⑧各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⑨推荐专家信息,以供推荐人在系统发送推荐意见。


    四、复试、录取、入学

    (一)综合考核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以及院系材料审核的考生,按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告参加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和形式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二)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寄发考生本人。

    (三)入学

    2024年9月初,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将对考生身体状态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2.医疗费:学生可自愿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学校内地(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086-27-87541746

    网址:https://gszs.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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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日


    根据有关文件,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4年招生专业详见《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可参见我校内地版招生简章,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拟报考院系研究生科。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7日。报名网站为“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发布的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考点及现场确认点信息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初试

    (一)初试科目

    选用全国统考试题,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满分为150分)或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满分为150分)。各招生学科专业要求的统考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初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

    考试方式:考生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


    四、复试、录取、入学

    (一)复试时间和形式

    复试时间:2024年6月20日前

    满足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告参加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和形式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公告及邮件通知。

    (二)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寄发考生本人。

    (三)入学

    2024年9月初,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将对考生身体状态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2.医疗费:学生可自愿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学校内地(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086-27-87541746

    网址:https://gszs.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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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6日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根据《关于2024年部分高校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澳门学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联招〔20245号)要求,我校2024年继续采认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澳门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资格

    1.持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需参加2024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四校联考),且中文、数学、英文三门正卷成绩均达到850分以上(含850分);

    3.已完成中学六年级并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或现就读中学六年级的应届毕业生;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按照我校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扫描相关材料原件(所有材料请按顺序依次扫描合并为同一PDF文档),附加1张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于2024年5月31日前发送至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名邮箱:zsbm@hust.edu.cn(以招办回复邮件为准),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依据四校联考成绩录取澳门学生申请表》(点击下载),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澳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正反面;

    3.高中毕业证书影印本或加盖学校公章的预毕业证明;

    4.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单(电子签发或原件均可);

    5.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过的重要活动(如学术活动、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等);(2)你希望到华中科技大学深造的原因;(3)本人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4)本人对于未来职业规划的思考等。

    6.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个人兴趣特长,并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完整性,本人须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24年我校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总计划数为5,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类)

    包含专业

    学制

    招生科类

    1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文史

    2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4

    文史

    3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5

    文理兼招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

    4

    文理兼招

    5

    工商管理类

    财务管理、会计学、财政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4

    文理兼招

    6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

    4

    理工

    7

    法学


    4

    文理兼招

    8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4

    文理兼招

    9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4

    理工

    10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

    4

    理工

    11

    自动化类

    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4

    理工

    12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4

    理工

    13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14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

    5

    理工

    15

    基础医学


    5

    理工

    16

    药学类

    药学、药学(生物药学基地班)、临床药学(五年制)

    4

    理工

    注:

    1.录取专业(类)实际名称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2.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专业介绍可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院系专业栏目查询;

    4.实际录取专业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四校联考”成绩、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等,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学生中,依据中文、数学、英文三门正卷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总分相同,依次按照中文、数学、英文正卷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48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相同。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在校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六、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材料审核、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86-27-87542228

    传真:86-27-87557014

    邮箱:zs@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86-27-8754361687559937

     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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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6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精神,2024年华中科技大学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参加当年“学测”且数学A和自然科目成绩达到顶标级、语文和英文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并符合教育部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于2024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进行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台湾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电子照片、“学测”成绩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审核及考核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和考核测试有关事宜将于2024年4月中旬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录取

    1.2024年我校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人数不超过8人,每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2.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点击查看)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类)作为志愿申请。

    3.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学校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专业并公示,学生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百分制)与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科目“学测”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相加,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A、自然、英文科目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公示结束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录取学生的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于2024年8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4.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一次完成,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

    三、入学及在校管理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3.在校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86-27-87542228

    传  真:86-27-87557014

    邮  箱:zs@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86-27-87543616、87559937

    网  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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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2023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24年继续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条件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报名办法

    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二、招生计划

    计划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1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类)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类)

    包含专业

    学制

    招生科类

    参加文凭考试成绩最低要求

    中文

    英文

    数学

    公民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文史

    3

    3

    3

    A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4

    文史

    3

    3

    3

    A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5

    文理兼招

    3

    3

    3

    A

    经济学类

    经济学(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

    4

    文理兼招

    3

    3

    3

    A

    工商管理类

    财务管理、会计学、财政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4

    文理兼招

    3

    3

    3

    A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

    4

    理工

    3

    3

    4

    A

    法学


    4

    文理兼招

    3

    3

    3

    A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4

    文理兼招

    3

    3

    3

    A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4

    理工

    3

    3

    4

    A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

    4

    理工

    3

    3

    4

    A

    自动化类

    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4

    理工

    3

    3

    4

    A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4

    理工

    3

    3

    4

    A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3

    3

    4

    A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

    5

    理工

    3

    3

    4

    A

    基础医学


    5

    理工

    3

    3

    4

    A

    药学类

    药学、药学(生物药学基地班)、临床药学(五年制)

    4

    理工

    3

    3

    4

    A

    注:录取专业(类)实际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录取规则

    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须达到第3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根据考生中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中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成绩确定录取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五、入学及在校培养和管理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管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管理,与同专业内地学生按相同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4.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应当修满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才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5.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六、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招收香港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6-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86-27-87557014

    邮箱:zs@hust.edu.cn

    网址:https://zsb.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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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一、学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5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17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9个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二、保送条件

    由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时须满足教育部和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规定的保送要求。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25,各招生专业(类)录取人数原则上均不超过4人。

    四、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类)

    包含专业

    学制

    招生

    科类

    1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文科

    2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4

    文科

    3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5

    文理兼招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

    4

    文理兼招

    5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

    4

    文理兼招

    6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

    4

    理科

    7

    法学


    4

    文理兼招

    8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4

    文理兼招

    9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4

    理科

    10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

    4

    理科

    11

    自动化类

    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4

    理科

    12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4

    理科

    13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4

    理科

    14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儿科学、麻醉学

    5

    理科

    15

    基础医学


    5

    理科

    16

    药学类

    药学、药学(生物药学基地班)、临床药学(五年制)

    4

    理科

    备注:考生具体录取专业(类)以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家面试。

    六、录取规则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照考生面试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七、相关要求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管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管理,与同专业内地学生按相同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4.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管理。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应当修满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才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5.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咨询方式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6-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86-27-87557014

    邮箱:zs@hust.edu.cn

    网址:https://zsb.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

    邮政编码:430074



2 18/A
院校简介

资料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106个本科专业,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入选一流建设学科数 8个。


  学校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600余人,其中教授1300余人,副教授1400余人;教师中有院士18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5人,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2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3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9个。


  学校贯彻建设“学生、学者与学术的大学”的教育思想,秉承“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坚持“一流教学一流本科”的建设目标,采取多种举措,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完善充满活力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几十年来,70余万毕业生走向社会,遍布全球各行各业。


  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及国家脉冲强磁场科学中心(筹)、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还拥有1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专业实验室、6个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


  学校坚持“服务乃宗旨,贡献即发展”的办学思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学研产相结合,密切与地方政府、大型企业的合作关系,通过设立驻外研究院、产业化基地,开展横向科技合作等方式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


  学校坚持“服务乃宗旨,贡献即发展”的办学思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学研产相结合,密切与地方政府、大型企业的合作关系,通过设立驻外研究院、产业化基地,开展横向科技合作等方式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


  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是湖北省乃至中南地区的医疗诊治中心。附属梨园医院突出老年病学的特色,是湖北省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正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秉持“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敢于竞争,善于转化,聚精会神,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开创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资料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统计数据截止到: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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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概況


中文名
华中科技大学
外文名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简    称
华中大(HUST)
创办时间
1952年
办学性质
公办大学
学校类别
综合
学校特色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17年)
985工程(2001年)
211工程(1996年)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0年)
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
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现任领导
李元元(党委书记)、尤政(校长)
专职院士数
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
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
本科专业
106个
硕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
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4个
博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
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3个
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39个
国家重点学科
一级学科7个
二级学科15个
培育学科7个
院系设置
46个
校    训
明德厚学、求是创新
校    歌
《华中科技大学校歌》
校庆日
10月8日
地    址
主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同济医学院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汉口硚口区航空路13号
院校代码
10487
知名校友
周济、蒋向前、贝时璋、沈其震、裘法祖、吴孟超、陈刚、李娜、汪潮涌、林少宫、张小龙

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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