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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位于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湖北省2011计划,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理事长单位,立格联盟、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成员,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202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留学中南”来华留学新生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4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
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 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 11个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 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 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水 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 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 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招收台湾地区 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生”)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 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之内且与本人信息 一 致)。
2.报考经济学类、国际商务、财政学类、金融学类、金融学类(保险精算)、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 学院)、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和金融数学的考生当年学测成绩的语文、数学A/B、 英文考试科目需达到均标级及以上;报考国际政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的考生当年学测成绩语文和英文考试科目需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 统( 网 址:https://www.gatzs.com.cn/z /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 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 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 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 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二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5年我校计划依据台湾地区的大学“学测”成绩及我校面试成绩招收台 湾地区高中毕业生50人,备选考生可以从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 专业方向志愿,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 |
本科招生专 业(类)设置 |
所含专业(方向) |
哲学院 |
哲学 |
|
国际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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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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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院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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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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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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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 务学院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金融学 院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投资学 |
金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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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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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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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科学与 工程类 |
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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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法治方向)、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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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管 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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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经济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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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与贸易 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数字贸易方向) |
|
会计学 院 |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 |
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 |
公共管 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 理 |
劳动关系 |
|
|
外国语 学院 |
外国语言文 学类 |
英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 |
新闻与 文化传 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 类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统计与 |
统计学类 |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经济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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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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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从2018年开始实施按大类和按专业招生并行的模式,按大类招生 的专业入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生学习情况分流到具 体专业学习。本专业目录为2024年招生目录。
三 、选拔程序
( 一 )初选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及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官网(http://ies.zuel.edu.cn/)
中公布面试名单。请报名者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并按时参加面试,我校不再以其 他方式通知申请者本人。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在学校官网中另行通知(http://ies.zuel.edu.cn/) 面试形式:远程视频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和认 识程度等 。
四、录取规则及入学报到
( 一 )录取规则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进 行网上公示。录取通知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二)入学报到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 为准。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 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港澳台 教育中心及录取学院请假,获得批准后方能延长报到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 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台 湾学测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 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六、其他
(一)学生与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二)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 亲访友 ;
(三)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四)若教育部202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五)本招生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所在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6-27-88385157 电邮:gatjyzx@zuel.edu.cn 传真:+86-27-88385157
网 址 :http://ies.zuel.edu.cn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 濃楼东609、430073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2024年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文名为“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Law”。学校网址为:http://www.zuel.edu.cn,学校国际代码为:10520。
第三条 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成立于1948年8月,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专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港澳台教育中心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和实施港澳台地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报名资格
第八条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第四章 报名方式及时间
第九条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流程请查看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相关通知。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核准的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数为50人,若香港学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高,经教育部批准后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择优录取且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最低录取要求:(一)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二)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院 |
本科招生专业(类)设置 |
所含专业(方向) |
哲学院 |
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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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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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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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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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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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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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投资学 |
金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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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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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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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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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法学(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社会治理方向)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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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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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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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数字贸易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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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 |
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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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统计学类 |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经济统计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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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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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从2018年开始实施按大类和按专业招生并行的模式,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入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生学习情况分流到具体专业学习。本专业目录为2024年招生目录,部分专业类别可能会做调整,具体以学校最后发布的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本次招生计划总数为50人。因计划招生总数有限,专业数量较多,不进行按专业划分招生计划数。为避免考生盲目选择、专业过度集中,原则上每个专业的招生数量不超过10人,特殊情况酌情再议。学校择优录取且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身体检查
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时间及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寄送事宜另行通知。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1年。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校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收费标准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收费公示页面。学生与同专业的内地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完成学业的,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的毕业生,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澴楼东609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86-27-88385157(工作时间)
咨询邮箱:gatjyzx@zuel.edu.cn
中心网站:http://ies.zuel.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一、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水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二、保送条件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有效期限为5年或10年者);
(三)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好或有特长的学生;
(四)符合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制定的保送生各项要求,并通过有关资格审查。
三、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现场面试
四、招生专业
学院 |
本科招生专业(类)设置 |
所含专业(方向) |
哲学院 |
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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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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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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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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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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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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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投资学 |
金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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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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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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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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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涉外法治方向)、 法学(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法学(社会治理方向)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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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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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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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数字贸易方向) |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城市管理 |
劳动关系 |
|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统计学类 |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经济统计学 |
|
|
金融数学 |
|
注:学校从2018年开始实施按大类和按专业招生并行的模式,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入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生学习情况分流到具体专业学习。本专业目录为2024年招生目录,部分专业类别可能会做调整,具体以学校最后发布的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招生计划
12人
六、相关要求
其中对于报考金融学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得分较高者。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入学报到时间及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寄送事宜另行通知。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查询方式
所在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6-27-88385157
电邮:gatjyzx@zuel.edu.cn
传真:+86-27-88385157
网址:http://ies.zuel.edu.cn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澴楼东609、430073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为吸引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来我校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立“留学中南”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旨在对优秀国际学生进行资助。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应是持外国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品行端正,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申请来校攻读本科学位的学生,申请时汉语水平应达到HSK5级以上(含5级),高中成绩优良;
3.申请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中文授课)的学生,申请时汉语水平应达到HSK5级以上(含5级),大学成绩良好,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含3.0);
4.申请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英文授课)的学生,申请时英语水平应达到雅思6分以上(含6分)或托福80分以上(含80分),或者前置学位为全英文授课;大学成绩良好,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含3.0);
5.未享受中国政府或其他国内组织资助。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5日
三、申请材料
附件1:“留学中南”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注册并登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iesmis.zuel.edu.cn/member/login.do);
2.选择“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资料。
五、奖学金介绍:
1.资助专业:https://ies.zuel.edu.cn/12621/list.htm
2.资助类别及期限:
资助类别 |
学制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本科生(中文授课) |
4学年 |
1学年 |
本科生(英文授课) |
4学年 |
1学年 |
硕士研究生(英文授课) |
2学年 |
1学年 |
硕士研究生(中文授课) |
2-3学年 |
1学年 |
博士研究生(中/英文授课) |
4学年 |
1学年 |
3.奖学金资助内容和标准(单位:人民币):
“留学中南”来华留学新生奖学金分为B、C两类,具体如下:
|
免交注册费、学费 |
提供免费校内留学生公寓双人间住宿):标准为750元/月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1,500元/月 |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标准为800元/年 |
B类奖学金 |
√ |
√ |
√ |
√ |
C类奖学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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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留学中南”来华留学新生奖学金项目只资助奖学金获得者第一年在华期间的相关费用。自第二年起,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成绩、在华表现、学术及文体活动参与情况申请“留学中南”来华留学在校生奖学金(延期学生不能申请),申请人在奖学金年度评审中达到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的,第二学年奖学金将进行相应调整;
5.“留学中南”在校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只资助当学年):
“留学中南”在校生奖学金分为A、B、C、D四类,具体如下:
|
免交学费 |
提供免费校内留学生公寓双人间住宿):标准为750元/月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标准: |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标准为800元/年 |
A类奖学金 |
√ |
√ |
2,500元/月 |
√ |
B类奖学金 |
√ |
√ |
1,500元/月 |
√ |
C类奖学金 |
√ |
√ |
|
√ |
D类奖学金 |
√ |
|
|
√ |
六、其他:
1.每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专业,申请多个专业则视为无效;
2.学校将组织专家就申请人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
师意见进行综合评审,决定是否授予奖学金以及奖学金类型;
3.录取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并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ies.zuel.edu.cn/main.htm)发布,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平台也可查询有关信息,请申请人实时关注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4.申请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奖学金获得者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证,未能按时提交将自动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5.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并载入学校招生诚信记录。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3
联 系 人:章老师、李老师
电 话:0086-27-88387760
邮 箱:admissions@zuel.edu.cn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30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00余人。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学校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成立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国际刑事司法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联盟等多个极具行业特色的学科发展联盟。学校在与财政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良性互动中,产出了一批财政改革、法治建设、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一流决策咨询成果。现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基地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委改革智库1个,省委新型智库1个,湖北省中特中心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组建了20余个高水平学术平台,8家智库入选CTTI来源智库。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1588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68个、子库593个。建有中国货币金融历史博物馆、中国会计史文博馆等特色文化展馆。运动场曾作为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主会场和主赛场、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赛场。着力打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人文艺术、公益志愿等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在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秉承了“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弘扬“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办学精神和“由党创办、建校为党、成长为国、发展为人民”的红色基因,形成了“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教育特色,桃李遍及海内外。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1.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学校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发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信息及相关要求。
1.考生只能填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信息见附件。
2.招生人数视各专业报名人数而定。
二、考生报名与网上(现场)确认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数字经济与法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报考条件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链接:http://yzb.zuel.edu.cn/2023/0921/c4640a343667/page.htm)。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三)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为全国统考试题,初试科目见附件。初试统考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45—12:00;初试统考工作(含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组织)由报考点具体负责,统考评卷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学校负责向考生提供初试成绩查询服务,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形式、要求等由各学院(中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在6月20日前组织完成,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四、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4年6月寄发考生本人。
五、在学期间费用
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确定的标准为准。住宿、教材等其他费用均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确定的标准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缴纳港币、澳门元时,按中国银行当天公布的外汇牌价计价收费。
数字经济与法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链接:http://yzb.zuel.edu.cn/2023/0921/c4640a343667/page.htm)。
六、入学
新生具体报到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中规定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身体复查及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基本学制2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
八、学位
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均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见相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MOE42ITA02DNR20222299N)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
九、其他
学校将在网上及时公布招生最新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zuel.edu.cn)查阅。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考生如有不明事宜,欢迎垂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
邮政区号:430073
电话:86-27-88386706
邮箱:yjszsb@zuel.edu.cn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联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规范联招工作行为,保证联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文名为“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Law”。学校网址为:http://www.zuel.edu.cn,学校国际代码为:10520。
第三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水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联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招工作方案、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港澳台教育中心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和实施港澳台地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部全程对联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报名资格
第九条 应当符合《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要求。具体要求见: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357481.html
第四章 报名方式及时间
第十条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第十一条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第五章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报考预科的考生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第六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三条 2024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71人(联招办统一公布的全国联招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024年度联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院校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录取按照学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各专业招收名额及相关要求,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其中报考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统计学类、公共管理类等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9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得分较高者。如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都已录满,将根据学生填写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处理,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被录入其他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我校将注明该生退档原因并将其档案退回至联招办。
第十五条 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注:学校从2018年开始实施按大类和按专业招生并行的模式,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入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流到具体专业学习。本专业目录以我校最终确认为准。
本次招生计划总数为71人。因计划招生总数有限,专业数量较多,不进行按专业划分招生计划数。为避免考生盲目选择、报考专业过度集中,对每个专业大类根据其下设的专业方向数分别实行招生人数总量控制,原则上每个专业大类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学校择优录取且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身体检查
第十七条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来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的内地(大陆)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的内地(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具体收费金额以我校2024年本科生学杂费收费项目表为准)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转7。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南湖大道182号港澳台教育中心
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邮编:430073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传真:027-88385157
电子邮箱:gatjyzx@zuel.edu.cn
网址:http://ies.zuel.edu.cn/main.htm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资料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历史底蕴深厚,发展稳中求快。学校的前身中原大学诞生于1948年解放战争时期,是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一所“抗大式”的革命大学。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期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先后整合中南六省河南大学、中华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优质的财经、政法教育资源,荟萃大量学术造诣深厚、教学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于1953年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由司法部领导。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9月,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斐然。学校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教师中教授300余人、副教授560余人、博士生导师190余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高校名师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3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6人。近年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稳定在全国高校前列、财经政法类高校第一的位次。近10年,承担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共计1300余项,产出科研成果14000余项。
培养体系完备,教学质量优异。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0余人,来华留学生500余人次,继续教育学历学生6500余人。现有本科专业5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中国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并当选理事长单位。
学校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在全国高校首设经济学、法学、管理学通论3门必修课程,开设了商贸英语、法律英语、法制新闻、经济新闻、司法会计、经济伦理、法经济学、经济侦查等极具特色的课程,同时开设法学-经济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双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力推动经、法、管三大互动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设置人才培养特区文澜学院,在多个学院开设经济学、法学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成效明显。着力打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人文艺术、公益志愿等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历届毕业生均能实现充分就业,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责任意识强烈,社会服务深广。学校坚持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确立了“服务重大战略,聚焦优势领域,坚持开放协同,产出一流成果”的发展战略,在与财政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良性互动中,产出了一批财政改革、法治建设、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一流决策咨询成果,打造了一批高质量智库。现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委智库3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以及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组建的行业研究基地等20多个高水平学术平台。2016年,学校在中国智库索引发布的“211”高校智库MRPA测评综合分排序中以100分荣获第1名;2018年,学校5家智库入选“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入选数量和质量居全国高校第2名;目前,学校6家智库入选CTTI来源智库。积极开展社会合作,完善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成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行学院,实现银校强强联手,构建新型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关系。承担全国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阅卷工作、全国司法考试阅卷工作、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工作。
对外交流活跃,国际化水平高。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与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共建中意法学研究中心、中意学院,在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上奥地利应用科技大学设立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研究院塞尔维亚分中心、奥地利分中心,与雷恩商学院共建中法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研究中心,与诺丁汉大学共建田野实验调查研究中心。积极支持教师深度开展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参与欧盟科研委“罗马法学家”(Scriptores iuris Romani)国际研究项目,多名教授担任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咨询专家。发起或加入多个区域大学联盟,与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韩国东西大学分别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学位项目和本科教育项目。与格拉斯哥大学等几十所高校合作开设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签署交换生协议,每年出国(境)学习学生人数近1200人次。获得国家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国家级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与美国石溪大学合作建设孔子学院,来华博士留学生学术论坛项目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感知中国”品牌活动。
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良。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993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81个、子库416个。会堂可与专业剧场媲美,运动场曾作为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主会场和主赛场、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赛场。校园内绿树掩映、湖光潋滟,景色优美。
70多年来,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各层次、各类型学生累计40余万人,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党政界、学术界和商界的中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学校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建设“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资料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更新时间: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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