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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音乐学院(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作曲》科目考试考生须知
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 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1---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一、学校概况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11月19日,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包括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1930)、湖南省音乐专科学校(1947)、中原大学文艺学院(1949);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前身有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0)、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38),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美术系及湖北群众艺术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作曲系、音乐学系、中国器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附中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教育层级。
学校设有10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科研平台,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坚持“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服务国家和湖北战略需求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两突出、两提升”)工作方针,坚持育人、创作、表演、研究与应用融合发展,立足湖北、扎根中部、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厚植荆楚特色、弘扬长江文化,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高水平音乐学院。学校坚持“德艺并进、通专融合”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德艺双馨、素养宽厚的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考方向 |
学制 |
130201 |
音乐表演 |
指挥 |
五年 |
演唱(民族声乐、美声、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四年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
四年 |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竖琴、西洋打击乐器〕 |
四年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四年 |
||
通俗乐器演奏(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 |
四年 |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学理论 |
四年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
五年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电子音乐创作、音乐制作 |
四年 |
130210 |
音乐治疗 |
四年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四年 |
四、招生计划
我校拟计划招生数3人,计划数不分专业(招考方向),不分文理科。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本年度下达的人数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提交后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考核。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的考核通知,考核方式等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查验,然后将学测成绩查验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一次完成,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经录取确认后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治疗、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方向)学费每生 15000 元/学年;住宿费每生 1320 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九、其它
1.被录取的学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阅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对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演奏专业新生入学后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5.若教育部关于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政策有所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6.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信息。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0
咨询电话:+86-27-88076720
传真:+86-27-88076721
网址:https://zsks.whcm.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2日
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作曲》科目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对象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专业《作曲》科目考试考生。
2.考试科目及要求
作曲:根据给定的材料写作歌曲 1 首。
3.考试时间安排
正式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下午14:00至下午17:00。考生可于2024年4月19日9:00开始考前练习(不限次数)、模拟考试(至少1次,与正式考试流程一致)。
4.考试系统
考试系统为小艺帮APP、小艺帮助手APP,操作说明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小艺帮APP4.0版本用户操作手册》。届时,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考试。
二、软件准备
1.考生须提前准备两部android7.0及以上版本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手机(如:华为、小米、oppo、vivo等千元以上手机)或ios系统10.0以上版本手机(一部安装“小艺帮 APP”、另一部安装 “小艺帮助手 APP”,两个软件不能同时安装在一台手机上),否则可能导致小艺帮APP无法下载或样式错乱。手机务必使用系统自带的中文标准字体,选择字体大小为标准模式,不得使用夜间模式和静音模式,不得使用电脑或平板。
2.第一机位(主机)安装“小艺帮APP”,应置于考生正面,将考生正面半身全部入画面,试题将通过第一机位发送。考试结束时,答卷将通过第一机位“小艺帮”APP拍照上传。
3.第二机位(辅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按下列示意图摆放,将考生全身全部入画面和考试工作台面能够清晰可见,考生全程所有动作均须在监控画面中,不得中途离开视频画面。
主辅机位摆放示意图
三、线上笔试要求
1.考生须下载打印我校规定的答题纸答题(见附件),并于考前填写好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和报考专业等信息。
2.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场所,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须免冠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更换视频背景,保证面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饰品、耳机、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双耳,不得佩戴智能手表、手环以及智能眼镜等,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除笔试空白答题纸和草稿纸各1份、黑色签字笔、铅笔外,桌面上不得存放任何与笔试有关的资料。
3.考生须通过第一机位(主机)核验考试身份、上传《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考生须于2024年4月20日13:45准时进入正式考试候考环节,14:00前未能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
4.笔试开始时,考生先将空白答题纸和草稿纸正反面向第一机位(主机)展示,第一机位(主机)“小艺帮APP”将于14:00开始向考生发送试卷材料,考生在答题纸上按要求作答,考试结束时,将答卷拍照通过“小艺帮APP”完成提交。
5.考试全程须在主考手机和监控辅助手机双机位不同角度同时实时监控拍摄下进行。没有按要求进行双机位视频监控拍摄或无故中断者视为放弃该科目考试。
三、考试纪律
1.考生不得对视频作品、示范视频等考试内容进行截图、翻录、传播及任何形式的公开,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经查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
附件【作曲线谱纸(答题卡).pdf】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2日
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含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考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现对参加本次线上考试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请考生详细阅读本须知,遵守相关要求,认真备考、诚信考试。
一、考试安排
1.报名缴费。考生于2024年4月14日9:00—15日17:00,通过“小艺帮APP”报名缴费,报名考试费为每人60元/科,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考试,不参加“小艺帮APP”报名缴费,考生须提前下载注册“小艺帮APP”,按时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20日17:00。考生点击正式考试前,可进行考前练习(不限次数)、模拟考试,以提前熟悉操作流程和考试流程。
3. 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已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4. 考试系统。采用小艺帮APP双机位模式考试。操作手册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小艺帮APP4.0版本用户操作手册》。
二、考试要求
1.操作要求
(1)采用双机位考试模式,仅可使用两台手机完成考试。须使用鸿蒙2.0及以上、android7.0及以上或ios系统10.0以上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机(例如华为、小米、oppo、vivo等千元以上机型),建议不要使用红米手机参加考试,否则可能导致小艺帮APP及小艺帮助手APP无法下载或无法考试,责任自负。小艺帮和小艺帮助手只支持手机,不支持平板、电脑,主辅机支持不同系统。
(2)安装小艺帮APP的手机为主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的手机为辅机,两个软件不能同时安装在同一台手机上,考试前请确保小艺帮APP及小艺帮助手APP为最新版本。
(3)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确保在考试过程中不会出现因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录制内容丢失。
(4)务必确保考试时手机存储空间充足,至少有20G的剩余存储空间,录制时间越长,需要预留的内存空间越多。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因为手机存储空间不足导致录制中断、录制内容丢失。
(5)务必检查网络信号,建议是稳定的wifi或者4G/5G网络,确保考试全程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出现断网情况导致视频提交失败。
(6)务必禁止通话功能(建议打开飞行模式,连接稳定wifi),退出、关闭除小艺帮APP、小艺帮助手APP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如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务必关闭手机智慧助手的侧键唤醒功能,如siri、小艺等,以免因唤醒智慧助手干扰录制。手机不得使用夜间模式和静音模式。
(7)在正式考试前请务必进行模拟考试,熟悉小艺帮APP、小艺帮助手APP的操作流程和考试流程,以免影响正式考试。模拟考试时,按照机位摆放图例要求,多次测试正式考试时双机位摆设位置,确定最佳拍摄点及拍摄角度,高效利用考试时间。(因考前练习及模拟考试数据占用手机内存空间,注意在正式考试开始之前清理数据,模拟考试提交视频即可删除数据,考前练习手动删除)
(8)正式考试时,考生点击【正式考试】,务必仔细阅读“考试内容”、“拍摄要求”、“拍摄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进入正式考试后,辅机先扫描主机位二维码,开启辅机位录制。每个专业(招考方向)正式考试视频录制并提交完成时间为6小时,进入正式考试后,页面上将会出现倒计时,无论中途是否退出,计时不会停止,倒计时为“0”时还未提交考试视频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每个科目有3次录制机会,录制按钮上会显示录制次数。每个科目只能提交1个视频,无须使用全部的录制机会。科目录制完毕后,可查看视频,并选择最合适的1个视频在考试时间截止前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
(9)考生不得录屏、截屏、投屏、锁屏,否则因此导致考试失败,责任自负。退出小艺帮APP、接通来电、点击进入其他应用程序等中断小艺帮APP运行的操作,均会导致考试终止。正式考试视频,一经上传,不能更改!
(10)全部视频上传成功前,一定不要使用手机管家清理手机内存、垃圾数据,考试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一定不要卸载 小艺帮APP。
(11)考试视频全部提交后,请考生务必确认上传状态,不要退出小艺帮 APP。如果视频上传失败,APP页面会显示【重新上传】,请留意视频上传页或【报考】列表页底部,点击【重新上传】即可。可以切换Wi-Fi和4G网络进行尝试。
2.拍摄要求
(1)严格按照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录制要求参加考试。如未按《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考试的,一经发现按照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2)视频拍摄采取竖屏或横屏全身拍摄,不间断录制,拍摄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正式考试时,不允许报曲目名称或加入开场白、退场白,不允许发出考试无关的声音,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有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不要化浓妆,不要戴美瞳等,保证人脸清晰,避免导致人脸认证失败,影响考试。考生中途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声卡等传声、扩音设备,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美化、修饰人像、画面和声音等任何视频编辑手段进行处理。
(3)每首曲目从头开始背谱演奏(演唱)录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两首乐曲(歌曲)录制中间可以有短暂休息;录像镜头必须连贯,不得剪接。演唱需竖屏正面全身拍摄;古筝、扬琴横屏半身拍摄;打击乐器需竖屏侧面全身拍摄;钢琴、电子管风琴需竖屏侧面全身拍摄,看得见头部,手臂、手、键盘、身体、脚与踏板,其它乐器竖屏正面全身拍摄;拍摄过程中保持演奏动作清晰。舞蹈表演考试采用横屏全身拍摄,不间断录制,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自备伴奏音频;舞蹈基本功采用横屏全身拍摄,根据语音提示完成要求动作。
(4)对考生录制视频的场地没有特别要求,为保证考试过程不受干扰,建议考生准备拍摄背景单一、安静无杂音的场所,注意避免或减小风声、手机铃声等杂音,保证光线充足,确保拍摄视频画面清晰。
(5)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8076720,电子邮箱: wyzb@whcm.edu.cn 邮箱。 小艺帮APP和小艺帮助手APP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1668807,QQ号:800180626,微信:关注“小艺帮”微信公众号,点击【答疑解惑】【客服】。
三、考试纪律
考生不得对视频作品、示范视频等考试内容进行截图、翻录、传播及任何形式的公开,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1日
一、学校概况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11月19日,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学校定址于“两湖书院”旧址。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1930)、中原大学文艺学院(1949)、湖南省音乐专科学校(1947);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前身有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0)、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38),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美术系及湖北群众艺术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坚持“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服务国家和湖北战略需求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两突出、两提升”)的工作方针,贯彻“德艺并进、通专融合”人才培养理念,施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作曲系、音乐学系、中国器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附中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教育层级。
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10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二、全国联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s://www.eeagd.edu.cn/lzks/)查询。
3.考试科目:根据联招办的规定,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4.考试时间、地点:以《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试规则以各考点向考生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港澳台本科生7人(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保留不录满权利)。我校各专业只招收文史类,不招收预科生。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考方向 |
学制 |
130201 |
音乐表演 |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
五年 |
演唱(民族声乐、美声、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四年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
四年 |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巴松)、竖琴、西洋打击乐器〕 |
四年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
四年 |
||
通俗乐器演奏(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 |
四年 |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学理论 |
四年 |
音乐管理 |
四年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
130210 |
音乐治疗 |
四年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四年 |
四、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与成绩查询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须参加联招办组织的全国联考外,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报名:考生于2024年4月14日9:00—15日17:00通过“小艺帮APP”报名缴费。
2.考试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20日17:00。
3.考试方式:专业考试采用远程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作曲专业《作曲》科目考试方式另行通知),网上提交视频采用“小艺帮APP”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试,不需到我校参加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流程及要求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4.成绩查询: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会及时发布考生专业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5.注意事项:①报名考试费为每人60元/科,具体交费办法将另行通知;②每位考生仅可报1个(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五、专业考试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
招生专业 (招考方向) |
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1.作曲:根据给定的材料现场写作歌曲1首(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2.无伴奏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首,曲目自定。 专业成绩=作曲70% +演奏30% |
录音艺术 |
|
音乐学理论 |
演唱歌曲2首(考生可以使用伴奏或清唱)或无伴奏演奏乐曲2首,乐器不限。 |
音乐管理 |
|
音乐治疗 |
|
音乐教育 |
|
指挥 |
1.指挥:指挥1首管弦乐队作品或1首合唱作品(自备指挥作品的音响); 2.钢琴演奏:无伴奏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 专业成绩=指挥70% +钢琴演奏30% |
演唱 |
演唱歌曲2首(考生可以使用伴奏或清唱)。 |
中国乐器演奏 |
无伴奏演奏乐曲2首(民族打击乐及西洋打击乐可任选打击乐器进行考试)。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
|
键盘乐器演奏 |
|
通俗乐器演奏 |
|
舞蹈 |
1.舞蹈基本功 (1)男生考试项目: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要求左右腿都必考,踢腿4次,第4次踢腿后直接搬腿(保持搬腿4拍),控腿(保持控腿8拍);②四位转、挥鞭转(或旁腿转);③扫堂;④中跳(连续3次为1组,完成2组)、横双飞燕(连续3次)、单一飞脚。 (2)女生考试项目: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要求左右腿都必考,踢腿4次,第4次踢腿后直接搬腿(保持搬腿4拍),控腿(保持控腿8拍);②四位转、挥鞭转(或旁腿转);③点翻;④中跳(连续3次为1组,完成2组)、劈叉跳(连续3次)、原地紫金冠。 备注:女生穿舞蹈连体服、舞蹈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2.舞蹈表演(三分钟以内,不得使用舞伴人员)。 专业成绩=舞蹈基本功50% +舞蹈表演50% |
(二)视频录制要求
1.每首曲目从头开始背谱演奏(演唱)录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两首乐曲(歌曲)录制中间可以有短暂休息;录像镜头必须连贯,不得剪接。
2.演唱需竖屏正面全身拍摄;古筝、扬琴横屏半身拍摄;打击乐器需竖屏侧面全身拍摄;钢琴、电子管风琴需竖屏侧面全身拍摄,看得见头部,手臂、手、键盘、身体、脚与踏板,其它乐器竖屏正面全身拍摄;拍摄过程中保持演奏动作清晰。舞蹈表演考试采用横屏全身拍摄,不间断录制,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自备伴奏音频;舞蹈基本功采用横屏全身拍摄,根据语音提示完成要求动作。
3.拍摄时,考生直接开始考试,不允许自报曲目或加入开场白,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有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
4.不要化浓妆,不要带美瞳等,保证人脸清晰,否则会导致人脸认证失败,进而造成考试失败。拍摄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中途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声卡等传声、扩音设备;录制时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美化、修饰人像、画面和声音等任何视频编辑手段进行处理。
5.对考生录制视频的场地没有专门要求。建议考生选择照明充足、环境安静、拍摄画面明亮;避免室外光线在画面中形成过亮的反光场所,拍摄画面中不能出现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
六、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我校根据联招办的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七、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被录取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我校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及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招考方向学费每人15000元/学年,音乐学专业音乐管理招考方向学费11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32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八、其它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阅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对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演奏专业新生入学后乐器自备(钢琴、电子管风琴、竖琴除外)。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信息。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0
咨询电话:+86-27-88076720 +86-27-81885233
传真:+86-27-88076721
网址:https://zsks.whcm.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日
一、学校概况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11月19日,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学校定址于“两湖书院”旧址。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1930)、中原大学文艺学院(1949)、湖南省音乐专科学校(1947);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前身有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0)、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38),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美术系及湖北群众艺术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坚持“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服务国家和湖北战略需求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两突出、两提升”)的工作方针,贯彻“德艺并进、通专融合”人才培养理念,施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作曲系、音乐学系、中国器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附中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教育层级。
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10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考方向 |
学制 |
130201 |
音乐表演 |
指挥 |
五年 |
演唱(民族声乐、美声、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四年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
四年 |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竖琴、西洋打击乐器〕 |
四年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
四年 |
||
通俗乐器演奏(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 |
四年 |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学理论 |
四年 |
音乐管理 |
四年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
五年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
四年 |
130210 |
音乐治疗 |
四年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四年 |
四、招生计划
我校拟计划招生数3人,计划数不分专业(招考方向),不分文理科。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本年度下达的人数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提交后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考核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的考核通知,考核方式等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查验,然后将学测成绩查验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一次完成,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经录取确认后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治疗、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方向)学费每生 15000 元/学年,音乐学(音乐管理)方向学费每生 11000 元/学年;住宿费每生 1320 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九、其它
1.被录取的学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阅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对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演奏专业新生入学后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5.若教育部关于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政策有所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6.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信息。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0
咨询电话:+86-27-88076720
传真:+86-27-88076721
网址:https://zsks.whcm.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3月20日
一、学校概况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其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30)、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6)、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音乐与舞蹈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和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专业学位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中(附小)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教育层级。
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9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二、全国联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均可报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s://www.eeagd.edu.cn/lzks/)查询。
3.考试科目:根据联招办的规定,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4.考试时间、地点:以《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试规则以各考点向考生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港澳台本科生7人(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保留不录满权利)。我校各专业只招收文史类,不招收预科生。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考方向 |
学制 |
130201 |
音乐表演 |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
五年 |
演唱(民族声乐、美声、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四年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
四年 |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巴松)、竖琴、西洋打击乐器〕 |
四年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
四年 |
||
通俗乐器演奏(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 |
四年 |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学理论 |
四年 |
音乐管理 |
四年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四年 |
四、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与成绩查询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须参加联招办组织的全国联考外,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报名: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9:00—15日17:00通过“小艺帮APP”报名缴费。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20日17:00。
3.考试方式:专业考试采用远程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作曲专业《作曲》科目考试方式另行通知),网上提交视频采用“小艺帮APP”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试,不需到我校参加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流程及要求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4.成绩查询: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会及时发布考生专业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5.注意事项:①报名考试费为每人60元/科,具体交费办法将另行通知;②每位考生仅可报1个(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五、专业考试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
招生专业 (招考方向) |
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1.作曲:根据给定的材料现场写作歌曲1首(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2.无伴奏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首,曲目自定。 专业成绩=作曲70% +演奏30% |
录音艺术 |
|
音乐学理论 |
演唱歌曲2首(考生可以使用伴奏或清唱)或无伴奏演奏乐曲2首,乐器不限。 |
音乐管理 |
|
音乐教育 |
|
指挥 |
1.指挥:指挥1首管弦乐队作品或1首合唱作品(自备指挥作品的音响); 2.钢琴演奏:无伴奏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 专业成绩=指挥70% +钢琴演奏30% |
演唱 |
演唱歌曲2首(考生可以使用伴奏或清唱)。 |
中国乐器演奏 |
无伴奏演奏乐曲2首(民族打击乐及西洋打击乐可任选打击乐器进行考试)。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
|
键盘乐器演奏 |
|
通俗乐器演奏 |
|
舞蹈 |
1.舞蹈基本功 (1)男生考试项目: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要求左右腿都必考,踢腿4次,第4次踢腿后直接搬腿(保持搬腿4拍),控腿(保持控腿8拍);②四位转、挥鞭转(或旁腿转);③扫堂;④中跳(连续3次为1组,完成2组)、横双飞燕(连续3次)、单一飞脚。 (2)女生考试项目: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要求左右腿都必考,踢腿4次,第4次踢腿后直接搬腿(保持搬腿4拍),控腿(保持控腿8拍);②四位转、挥鞭转(或旁腿转);③点翻;④中跳(连续3次为1组,完成2组)、劈叉跳(连续3次)、原地紫金冠。 备注:女生穿舞蹈连体服、舞蹈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2.舞蹈表演(三分钟以内,不得使用舞伴人员)。 专业成绩=舞蹈基本功50% +舞蹈表演50% |
(二)视频录制要求
1.每首曲目从头开始背谱演奏(演唱)录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两首乐曲(歌曲)录制中间可以有短暂休息;录像镜头必须连贯,不得剪接。
2.演唱需竖屏正面全身拍摄;古筝、扬琴横屏半身拍摄;打击乐器需竖屏侧面全身拍摄;钢琴、电子管风琴需竖屏侧面全身拍摄,看得见头部,手臂、手、键盘、身体、脚与踏板,其它乐器竖屏正面全身拍摄;拍摄过程中保持演奏动作清晰。舞蹈表演考试采用横屏全身拍摄,不间断录制,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自备伴奏音频;舞蹈基本功采用横屏全身拍摄,根据语音提示完成要求动作。
3.拍摄时,考生直接开始考试,不允许自报曲目或加入开场白,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有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
4.不要化浓妆,不要带美瞳等,保证人脸清晰,否则会导致人脸认证失败,进而造成考试失败。拍摄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中途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声卡等传声、扩音设备;录制时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美化、修饰人像、画面和声音等任何视频编辑手段进行处理。
5.对考生录制视频的场地没有专门要求。建议考生选择照明充足、环境安静、拍摄画面明亮;避免室外光线在画面中形成过亮的反光场所,拍摄画面中不能出现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
六、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我校根据联招办的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七、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被录取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我校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及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招考方向学费每人15000元/学年,音乐学专业音乐管理招考方向学费11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32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八、其它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阅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对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演奏专业新生入学后乐器自备(钢琴、电子管风琴、竖琴除外)。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信息。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0
咨询电话:+86-27-88076720 +86-27-81885233
传真:+86-27-88076721
网址:https://zsks.whcm.edu.cn
资料来源: 武汉音乐学院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其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30)、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6)、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音乐与舞蹈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和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专业学位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中(附小)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教育层级。
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9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资料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2022年6月23日更新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长江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湖北大学 |
黄冈师范学院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武汉体育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南民族大学 | 三峡大学 |
武汉音乐学院 | 湖北经济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