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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立格联盟”成员,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一所以政治学和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31日
一、招生专业
我校共有30个博士专业、61个硕士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
二、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后,需向我校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月10日—2月25日(请关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事宜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邮寄材料
考生需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推荐信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已获学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本科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
5.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6.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26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上述纸质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四、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考核由我校统一组织,考核方式采用网络笔试,考核内容为外国语;复试考核由我校各招生学院组织,考核方式采用网络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课。考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中旬。具体安排详见我校官网通知。
五、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外国语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中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六、学习方式及学制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
七、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0.8万元/年;博士研究生:1.0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MTI):4 万元/年。
金融专业学位:6.9 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 万元/年。
审计专业学位:3.9 万元/年。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1.5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万元/年;研究生招生详情,详询中欧法学院或见学院网站说明:http://www.cesl.edu.cn/info/1104/5415.htm。
4.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八、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九、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3.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1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36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商 学 院:(010)58908347
人 文 学 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外 国 语 学 院:(010)58908387
中 欧 法 学 院:(010) 59915792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2813
数据法治研究院:(010)58903047
4.相关网站网址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教学机构”和“科学研究”栏目
十、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9日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招收研究生150名(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
我校共有32个博士专业、54个硕士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后,需向我校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月10日—2月25日(请关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事宜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吕少群、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邮寄材料
考生需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推荐信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已获学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本科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
5.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6.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考生务必于2022年3月26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上述纸质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五、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考核由我校统一组织,考核方式采用网络笔试,考核内容为外国语;复试考核由我校各招生学院组织,考核方式采用网络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课。考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4月中旬。具体安排详见我校官网通知。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外国语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中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
八、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0.8万元/年;博士研究生:1.0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专业学位:6.9 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5.4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5万元/年;研究生招生详情,详询中欧法学院或见学院网站说明:http://www.cesl.edu.cn/info/1104/5415.htm。
4.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九、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十、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3.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2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36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商 学 院:(010)58908347
人 文 学 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中 欧 法 学 院:(010) 59915792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2813
4.相关网站网址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教学机构”和“科学研究”栏目
十一、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7日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招收研究生150名(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
我校共有29个博士专业、57个硕士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来校复试时提交)。
四、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五、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20年4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咨询报考点或查询考点网站通知。
报考硕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命题范围见《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附件2)。
报考博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不指定命题范围。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时间:2020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实务。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
八、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1.2万元/年;博士研究生:1.4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专业学位:6.9 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5.4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中欧法学院网站:www.cesl.edu.cn。
4.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九、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十、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查收)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3.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2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197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商 学 院:(010)58908347
人 文 学 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中 欧 法 学 院:(010)5991578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827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4.相关网站网址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www.cupl.edu.cn/zzjg.htm。
十一、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4日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2014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7000余人,其中硕士生近6000人,博士生超过1000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进行学术交流、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有机会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法律实践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学术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招收研究生150名(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
我校共有28个博士专业、56个硕士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来校复试时提交)。
四、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五、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17年4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咨询报考点或查询考点网站通知。
报考硕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命题范围见《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附件2)。
报考博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不指定命题范围。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时间:2017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实务。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
八、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参照标准:硕士生每学年12000元/人;博士生每学年14000元/人。
中欧法学院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中欧法学院网站:www.cesl.edu.cn。
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九、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十、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查收)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3.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2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197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商 学 院:(010)58908212
人文学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中 欧 法 学 院:(010)5991578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827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公司法与投资保护研究所:(010)58909340
4.相关网站网址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www.cupl.edu.cn/zzjg.htm。
十一、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2014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近7000人,其中硕士生近6000人,博士生超过1000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近200名,硕士生导师600余名。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以下简称港澳台)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共有30个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53个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名时提交)。
四、报名流程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
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报考点确定,请考生咨询网报所选的报考点或登录网站查询。
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4)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 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为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制。
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命题范围见附件2。
报考博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初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10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请考生咨询报考点或查询考点网站通知
3.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有关初试、复试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书面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以及考生报名材料确定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录取通知书届时将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八、学费
自费全日制及自费兼读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学费标准按照人民币收取)
参照标准:2015年硕士生每学年12000元/人,学费共计36000元;2015年博士生每学年14000元/人,学费共计42000元。
中欧法学院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细收费标准见中欧法学院招生说明。中欧法学院网址为:www.cesl.edu.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号码:(0086-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0086-10)58908074
Email地址:zfyz@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网址:http://www.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upl.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1日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文革中学校被停办,文革结束后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新校址。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进修生院、研究生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374人,其中本科生8368人,研究生5936人,留学生1070人;教师913人,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教师833人,辅导员80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67人、硕士生导师602人,教授263人,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8.00%。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法律硕士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儒学院、高级政法管理干部进修中心、中欧法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共19个教学单位;设有诉讼法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治政府研究院/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知识经济与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15个校级科研机构。其中,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组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首批经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十四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共19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 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学校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61所知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通过各类合作交流项目派出近千名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聘请三百余名长短期外国专家来校讲学。2008年建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学校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格局、规模已经初步形成。学校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2012年以来,学校已分别与英国班戈大学、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合作建成2所海外孔子学院。
学校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
2015年我校共有30个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53个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名时提交)。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报名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高小姐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 号华昌大厦地下B 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5.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币,报名后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经自选的报考地点同意,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币,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为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制。
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命题范围见附件2。
报考博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初试时间为2015年4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地点: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有关初试、复试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书面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以及考生报考材料确定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录取通知书届时将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九、学费
自费全日制及自费兼读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参照标准:2014年硕士生学费共计人民36000元,每学年人民币12000元;2014年博士生学费共计人民币42000元,每学年人民币14000元。
中欧法学院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细收费标准见中欧法学招生说明。
十、联系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网址:http://www.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upl.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号码:(0086-10)58908070
图文传真:(0086-10)58908074
联 系 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mail地址:zfyz@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58908032 图文传真:58908032
港澳台侨学生办公室:58908239
图文传真:58908339
研究生院办公室:58908059、58908060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58908066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58908068
资料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1954年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学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学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并入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5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学校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在近7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30多万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同时,学校多学科和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人才培养的生力军。
学校现有在校生18143人,其中内地本科生9719人,内地研究生7642人,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782人;教学科研岗教师1194人,其中高级职称752人,博士生导师277人、硕士生导师694人,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获得者占比达96.40%。
学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欧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国际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体育教学部、培训学院共19个教学单位。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金融工程、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法语、翻译、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共26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拥有3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证据科学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9个一级学科参评并全部上榜,其中法学进入A+档。
学校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重镇”,尤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唯一的高校“立法联系点”。学校设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研究机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现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1个(数据法治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人权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诉讼法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研究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教育部教师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1个(法治政府研究院),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单位1个(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基地1个,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1个,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部级以上国家机关共建高层次研究基地9个。另有比较法学研究院、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等重要研究机构9个,新型研究机构12个。
学校全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每年通过各类合作交流项目派出千余名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聘请数百名长短期外国专家来校讲学,培养国际型人才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学校先后与55个国家和地区的288所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加入欧亚太平洋联盟、全球法学院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亚洲法律学会等国际团体,发起成立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学校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学校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合作举办国际法专业双硕士学位项目,搭建了中外合作办学中美法学教育的高端平台。学校先后在英国、罗马尼亚、巴巴多斯共建3所海外孔子学院。
学校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学校将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规律,弘扬传统,与时俱进,努力办成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一流法科强校。
资料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学生、教师基础数据截至2021年9月,其他数据截至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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