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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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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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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上海市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和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


    2025年 - 2021年

    面向 香港、澳門、台灣、華僑 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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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5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之内。

    2.考生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或数学B、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3名

    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片、学测成绩单、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查验授权书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非必须)。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于4月15日前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我校将于2025年5月14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其他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志愿、提交材料即可。学校将于6月20日之前完成征集志愿的审核、录取工作,报名系统于6月21日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将根据考生最终确认名单于7月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每生每学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六、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86-21-39225175

    招生网址:https://zs.shupl.edu.cn

    咨询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6-21-39225811。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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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4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之内。

    2.考生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或数学B、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3名

    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查验授权书、个人申请陈述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非必须)。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于4月15日前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我校将于2023年5月14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其他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志愿、提交材料即可。学校将于6月20日之前完成征集志愿的审核、录取工作,报名系统于6月21日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将根据考生最终确认名单于7月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每生每学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六、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86-21-39225175

    招生网址:https://zs.shupl.edu.cn

    咨询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6-21-39225811。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备注

    刑事司法学院

    法学

    刑事司法方向

    法律学院

    法学

    民商法方向

    国际法学院

    法学

    国际经济法方向

    经济法学院

    法学

    经济法方向

    知识产权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提示:
    高等数学是经济管理学院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金融

    经济学

    财务管理

    税收学

    政府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

    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

    社会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行政管理

    语言文化学院

    英语

    汉语言文学

    文化创意产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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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3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之内。

    2.考生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或数学B、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3名。

    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查验授权书、个人申请陈述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非必须)。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考生需上传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下:

    1.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   近期免冠证件照;

    4.   经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5.   经考生签名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6.   台湾地区2023年度“学测”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扫描完整,需包含学测报名序号);

    7.   中学在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印章);

    8.   包括获奖证书等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说明:上述材料的上传格式以系统要求为准。

    四、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2.面试:我校将于4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3.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我校将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将于7月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六、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86-21-39225175

    招生网址:https://zs.shupl.edu.cn

    咨询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6-21-39225811。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备注

    刑事司法学院

    法学

    刑事司法方向

    法律学院

    法学

    民商法方向

    知识产权

    国际法学院

    法学

    国际经济法方向

    经济法学院

    法学

    经济法方向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提示:
    高等数学是经济管理学院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金融

    经济学

    财务管理

    税收学

    政府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

    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

    社会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行政管理

    语言文化学院

    英语

    汉语言文学

    文化创意产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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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2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之内。

    2.考生参加2022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或数学B、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一:《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请点击下载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xls)。

    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学校视生源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寄送

    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5日,申请者须于4月5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1.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

    (请点击下载上海政法学院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

    3.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

    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影印完整,需包含学测报名序号);

    5.中学在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印章);

    6.包括获奖证书等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

    以上申请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2022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请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扫描合并制作为1个PDF文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2022年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2.面试:我校将于4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3.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学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将于7月中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六、学校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主教楼103B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86-21-3922-5351,+86-21-3922-5175

    招生网址:https://zs.shupl.edu.cn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86-21-39225811。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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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通知精神,我校2021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之内。

    2、考生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一:《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请点击下载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xlsx)。

    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学校视生源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寄送

    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申请者须于4月15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1.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

    (请点击下载上海政法学院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x)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

    3.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

    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影印完整,需包含学测报名序号);

    5.中学在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印章);

    6.包括获奖证书等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以上申请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2021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无电子版的原件材料请扫描后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2021年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2、面试:我校将于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3、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学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将于7月中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六、学校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主教楼103B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86-21-3922-5351

    招生网址:http://zs.shupl.edu.cn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86-21-39225153。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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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通知精神,我校2020年将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之内。

    2、考生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一:《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请点击下载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xls)。

    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学校视生源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寄送

    申请者须于6月21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1.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

    (请点击下载上海政法学院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x);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

    3.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

    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须加盖中学印章,学测成绩通知单要影印完整,需包含学测报名序号);

    5.中学在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印章);

    6.包括获奖证书等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

    以上申请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2020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无电子版的原件材料请扫描后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2020年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2、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底至7月初(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学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将于8月中下旬按照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所需费用为:学费,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六、学校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主教楼103B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86-21-3922-5351

    招生网址:http://zs.shupl.edu.cn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86-21-39225153。

    2.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9 09/A
院校简介

资料来源: 上海政法学院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历史沿革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国家安全学等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和体育部等教学部门。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引领发展。法学学科(含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监狱学、金融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形成了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监狱学、犯罪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一批特色学科(方向),有的在上海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着力打造国家安全学、人工智能法学等新兴学科和城市治理法治保障、“一带一路”司法、“一带一路”安全与反恐研究等特色学科方向群。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021年获批司法部、教育部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学校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国立法律大学等6所境内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根据软科2020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学校在“2020中国政法类高校排名”中位居第4;在“2020中国大学新生质量排名”中,学校在入围的1200所高校中排名第156位。


  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社区矫正、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电子商务及法律、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英语、俄语、翻译、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等40余个本科专业(方向)。2014年起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


  法学、监狱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监狱学、社会工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和社会工作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法学专业(人工智能法学方向)为全国首家本科招生专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电视纪录片3个本科专业方向为全国首创,且得到了业内高度认可。学校获批上海市一流本科教育和一流研究生教育计划,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为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和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是本,本科教育是根,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包括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冠军、第七届上海市“知行杯”社会实践大赛特等奖、第十六届上海市“挑战杯”决赛特等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四次上海市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冠军等荣誉;大学生摄制的纪录片多次获得国内外大奖;校男子、女子板球队连续多年双双荣获全国板球锦标赛冠军(推广组)。2017年9月和10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先后向学校大学生模拟联合国协会发来贺信,赞扬协会作出的积极贡献。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稳步提升。2013年,学校荣获上海市政府授予的“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8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160余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杰出青年法学家)、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学术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国家项目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此后,2014年、2015年和2018年,习主席又分别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青岛峰会上强调了中方要依托中国-上合基地,为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2017年,中国-上合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学校充分发挥中国-上合基地的培训、智库和论坛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中国-上合基地受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务部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圆满完成了数十期对外培训任务。先后获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备案建设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教育部全媒体时代教育法律法规执行力研究与实践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台。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和“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为CTTI(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


  国际交流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教育“走出去”快速迈进,2018年经国家汉办批准,学校与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合作成立汉语言培训与研究中心。目前已与世界10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英国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等世界著名高校,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商会等知名国际组织,建立了留学海外英语语言培训中心,以及“3+1”“2+2”“2+1”等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项目。学校连续4年获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获资助人数位居上海高校前列。学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获批设立长三角地区唯一的文科和商科留学生预科教育中心。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来自68个国家的留学生400多名。202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来华留学质量认证。


  办学条件


  学校坚持建设美丽生态、和谐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现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35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近200个,其中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四届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资料来源:上海政法学院
2021年9月2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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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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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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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概況


中文名
上海政法学院
外文名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简    称
上政(SHUPL)
创办时间
1984年
办学性质
公办大学
学校类别
政法类
学校特色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
上海市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夏小和、校长:刘晓红
本科专业
28个
硕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
院系设置
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15个
校    训
刻苦、求实、开拓、创新
校    歌
《上海政法学院之歌》
校庆日
11月19日
地    址
校本部: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
普陀校区:三源路175号
院校代码
11835
主要奖项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
全国文明单位(2011年、2015年)
上海市文明单位(蝉联11-17届)
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20)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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