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日
盐城师范学院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 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有通榆和新 长两个校区。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两万余人,设有18个二级学 院,70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 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卓越教师和卓越工程师教 育培养计划试点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学校 是江苏省也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 目前,学校14 个中学教育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 证复评。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21〕2号)的 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现将 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盐城师范学院
(二)招生代码:1362
(三)办班地点: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 号; 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
二、报名与填报
1、选拔对象:主要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 的应、往届毕业生,中职校主要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且能正常毕业。
3、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 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4、志愿填报:中职职教高考本科设置平行志愿和征求志 愿。设置A、B 、C、D、E 等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 专业志愿与1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征求 志愿设置与平行志愿一致。
三、招生计划 (见附件)
四、考试
1.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 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
2.科目分值:除艺术以外的科目组,专业技能考试+文化 统考总分值1000分。其中,专业技能300分(化工、农业、旅游管理、纺织服装、药品等5个科目组专业基本技能A 场 考试100分, B 场考试2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 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 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总分值为700分。
3.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专业联考委组织实施。其中文化 统考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的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在标准化考点组织 实施。专业技能考试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 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 见〉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 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要求组织实施。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达到省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 愿”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除艺术以外的科目组以考生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 作为投档成绩。艺术科目组艺术设计方向以考生文化和专业 技能成绩之和作为投档成绩;音乐教育、舞蹈编导方向以考 生专业技能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 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 投 档 。
六、奖励与照顾政策
(一)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江苏省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等比赛获奖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如下。
获奖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取得文化统考成 绩,获奖的比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应,方能享受中职 职教高考奖励政策。考生在校期间参加上述大赛获奖,可直 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 银牌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江苏技 能状元大赛金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直接 录取本科)。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三等奖、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银牌、江苏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 专业学习(以下简称直接录取专科);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 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 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分数;获得国家 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 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 能考试合格线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也可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 专业技能成绩。
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 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要新增部 分项目省级选拔赛。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 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取政策。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所获奖 项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获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 策。
(三)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享受的 奖励政策如下。
获奖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体育科目组报名,必须 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中职 职教高考奖励政策。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 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 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 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 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 (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 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一)(二)条中的 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 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 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15-88233059,0515-88258030; 监督电话:0515-88212210;学校网址: www.yct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八、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工作。
九、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二四年五月
附1:盐城师范学院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计划表
盐城师范学院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计划表
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科目组 |
备注 |
01 |
电子信息工程 |
50 |
4 |
5800 |
电子电工 |
|
02 |
应用化学 |
60 |
4 |
5500 |
化工 |
|
03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4 |
6800 |
艺术 |
艺术设计 |
04 |
音乐表演 |
30 |
4 |
6800 |
艺术 |
音乐教育 |
05 |
舞蹈学 |
10 |
4 |
6800 |
艺术 |
舞蹈编导 |
06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90 |
4 |
5300 |
体育 |
|
附2:盐城师范学院2023年对口单招录取情况
2023年对口单招录取情况表
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录取数 |
最低分 |
省控线 |
01 |
电子信息工程 |
50 |
50 |
773 |
735 |
02 |
应用化学 |
60 |
60 |
712 |
704 |
03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30 |
532 |
270/229 |
04 |
音乐表演 |
30 |
30 |
225 |
167/224 |
05 |
舞蹈学 |
10 |
11 |
217 |
160/215 |
06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90 |
90 |
614 |
607 |
注:艺术设计专业的投档分为文化与专业分总和,音乐及舞蹈专业的投档分为专业分(省控
线为文化分/专业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