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2023年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2日
盐城师范学院
2023年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 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有通榆和新 长两个校区。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两万余人,设有18个二级学院, 70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 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 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 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卓越教师和卓越工程师教育 培养计划试点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学校是 江苏省也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目 前,学校14个中学教育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复 评。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建有省部级 科研创新平台16个,沿海发展智库是江苏省首批15家重点 培育智库之一。学校与英国、俄罗斯、韩国、法国、澳大利亚 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8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中 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开展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 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连续五 次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荣获教育部 “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代表江苏高校参 加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荣获一等奖第一名, 获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计150余项。毕 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每年有近700名学生考取中国科学 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生,连续六 次被表彰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7 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 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 是省文明单位、省优秀校风建设先进单位、省高校先进基层 党组织、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 作先进集体、省安全文明单位、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 培养项目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18号)文件精神,为 了做好盐城师范学院2023年高职与本科“4+0”现代职教体 系贯通培养项目(简称“4+0”项目)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 简 章 。
一、学校性质
(一)牵头学校:盐城师范学院;招生代码:1362
(二)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 校。
(二)合作院校: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工业职业 技术学院
(三)办班地点: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工业职业 技术学院
二、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
录取批次 |
专业名称 |
学制 |
首选 科目 |
再选 科目 |
计划 数 |
学费 |
备注 |
江苏省 |
普通本科 |
市场营销 |
四 |
历史 |
不限 |
8 |
5200 |
与无锡商业职 |
物理 |
不限 |
12 |
5200 |
|||||
本科提前 批次 |
环境设计 |
四 |
历史 |
不限 |
29 |
6800 |
与盐城工业职 |
|
物理 |
不限 |
1 |
6800 |
注:以上数据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招生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 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 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学校根据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 单,填写发放盐城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可通过省 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四、人才培养与学籍管理
(一)“4+0”联合培养项目录取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由盐 城师范学院和合作高职院校共同组织实施;
(二)“4+0”联合培养项目录取学生学习地点在相应的 高职院校。日常教学管理由高职院校负责,盐城师范学院进 行指导;学生管理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学生可享受盐城师 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奖、助、补、贷各项政策。
(三)“4+0” 联合培养项目录取学生不得转专业。
(四)“4+0”联合培养项目录取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 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盐城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 书须注明“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联合培养”或“与盐城工业职 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 发盐城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五)“4+0”联合培养项目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 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五、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0515-88258030;监 督邮箱:jwbgs@yctu.edu.cn; 学校网址:www.yct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六、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与本科“4+0”联合 培养项目招生工作。
七、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盐城师范学院
二○二三年六月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