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日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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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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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奉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交通路院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933号;共和新路院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4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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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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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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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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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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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商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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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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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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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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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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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在各省级招办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考生从高分至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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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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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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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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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室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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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bs.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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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无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