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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ngguan City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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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5年
院校概述 · 招生简章 · 公告汇总 本站主頁

属性 民办 本科  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东莞城市学院(Dongguan City University),是一所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2025年 - 2021年

    面向 香港、澳門、台灣、華僑 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东莞城市学院2024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优先硕士保荐

    东莞城市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 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东莞城市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 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东莞城市学院《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 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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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Dongguan City University)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二期规划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46个本科专业;建立了120个专业实验室、256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24000多人。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且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2025 年4 月1 日至5 月14 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如考生材料有问题,学校将通知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生应按我校通知要求参加考核。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增设笔试或面试或要求提交作品,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2025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须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我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须于2025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征集志愿安排: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5月20日公布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月21日统一在系统内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管理模式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缴费通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18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8/107  何老师、利老师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梁老师(0769-23382891)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七、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考生30名,具体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见下表。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台湾学测招生专业目录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台湾学测招生专业目录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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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城市学院2024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2日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120个专业实验室、225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4个校级科研机构,与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关系。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23000多人。学校专门设立了鸿发奖学金、励志奖等各类奖助学金项目。

     

    二、入学途径

    参加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读东莞城市学院。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357481.html)。

     

    三、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东莞城市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26人

    (二)计划类别:本科普通类。

     

    四、招生专业

    普通类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计划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年)

    1

    普通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4

    2

    普通类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文史类

    4

    3

    普通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4

    4

    普通类

    080902

    软件工程

    理工类

    4

    5

    普通类

    080905

    物联网工程

    理工类

    4

    6

    普通类

    080903

    机器人工程

    理工类

    4

    7

    普通类

    120203

    会计学

    理工类

    4

    8

    普通类

    120203

    会计学

    文史类

    4

    9

    普通类

    120201

    工商管理

    文史类

    4

    10

    普通类

    020301

    金融学

    文史类

    4

    11

    普通类

    020301

    金融学

    理工类

    4

    12

    普通类

    120201

    工商管理

    理工类

    4

     

     

    五、志愿填报

    (一)考生于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等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七、新生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本校本年度同类专业入学新生收费标准一致。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新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八、学历学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凖予毕业并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东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04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8/107  何老师、卢老师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梁老师(0769-23382891)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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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优先硕士保荐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9日


    欢迎报名澳门科技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交流生项目。参加本项目的同学,优先保荐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

    1.学校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是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之一。大学秉持“意诚格物”之校训,不断创新,培育人才,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提供数十个学位课程供各类学员选择修读,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部分课程以中、葡或西班牙语授课。大学年轻活力,潜力无限,在各个领域取得巨大进步;在教学质量、前沿研究、科技创新、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等方面,都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澳门科技大学秉持“意诚格物”之校训,恪守“增进文化交流,致力人才培育,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办学宗旨,紧贴澳门和国家发展所需,创办各类教育课程,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及创新能力强、通晓中英双语、德才兼备、符合科技与经济全球化发展所需的高质素人才。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是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之一 
    2.申请须知

    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2日中午12点

    02  申请人条件
    Ø 我校在读大二、大三学生(包括专升本大三学生)
    Ø 学习成绩优良,绩点3.0(5分制)或以上(即成绩均分80分以上),英语水平较好,品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03  申请程序
    Ø 填写东莞城市学院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等材料并发送至国际交流合作部邮箱审核
    Ø 经我校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至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一学期的学习交流
    Ø 澳科大通过审核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和「确认录取证明书」
    04  申请材料要求
    4月22日前(现阶段申请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word版
    (签名栏请手写签名或插入电子签名)

    下载链接:
    https://global.dgcu.edu.cn/newsshow.php?id=620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承诺书」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境外交流学习家长 (监护人) 同意书」
    ☞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成绩单PDF扫描件(学校教务处可开具)

    注意事项:
    ☞ 将所有申请材料上交至国际交流合作部官方邮箱:
    geco@dgcu.edu.cn(备注:请把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24年秋季澳门科技大学项目-姓名-学号”)
    ☞ 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并通知学生后,学生再提交学院签批意见和盖章的纸质版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部办公室(5A119)

    4月22日后(国际交流合作部审核材料+通知后续需补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要补交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Ø 澳科大内地交换交流生报名表(另外提供)
    Ø 学生宿舍申请表(另外提供)
    Ø 个人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学生证副本
    Ø 1.5寸白底证件照片(仅电子版)
    05  签注办理提醒
    学生收到澳门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和「确认录取证明书」后,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逗留D)
    06  注册、体格检查
    Ø 学生应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并办理澳门科技大学学生证
    Ø 学生必须于开学前自费到科大医院接受入学身体检查以证明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入读澳科大
    07  学期交流安排
    澳门科技大学每学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春季学期一般从二月开始。每学期教学周为15周,另外加3周复习考试周,共计18周。

    08  课程安排&学分要求
    Ø 澳门科技大学规定交流生每学期修读不少于12个学分,最多修读18个学分(超过12学分的需按照澳门科技大学内地交流生课程学费补交相关费用)
    备注:学生交流学期期间修读课程学分要求,请参照
    《东莞城市学院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https://global.dgcu.edu.cn/newsshow.php?id=590
    如交流期间实际修得学分不能满足交流学习期间修读课程获得总学分的最低要求,应在返校后通过选修等方式补修够课程学分
    Ø 学生会在开学前一个月收到可修读的科目
    Ø 开学首两周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加/退选科目
    09  考勤&考试

    考勤
    Ø 交流生遵照大学日程表及相关课程编制按时到校上课、参加测验、考试及参与其他活动
    Ø 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必须到对应学院办理请假申请并补足所缺之必修作业,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Ø 维持每门科目达到70%出席率,凡缺课率(包括请假缺课及旷课)超过该科目总学时30%时,不准参加期末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考试
    Ø 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核
    Ø 遵守考试纪律
    Ø 如发现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规范之行为,澳科大将通知交流生所属学校,按澳科大的相关规定处理
    10  费用具体介绍
    费用具体介绍3.报名表格获取方式
    Ø 查询全球交流合作处官网
    https://global.dgcu.edu.cn/newsshow.php?id=620
    Ø 在“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境外交流学习相关申请表格下载链接”网页获取相关报名表
    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境外交流学习相关申请表格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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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城市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 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5日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97个专业实验室、218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4个校级科研机构,与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关系。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数23000多人。学校专门设立了鸿发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励志奖等各类奖助学金项目。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我校连续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二、学科教育

    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卓有成效。学校会计学专业获批为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流管理专业等8个专业获批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建设为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保险学、物流管理、安全工程建设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有工商管理、金融学两个省级重点专业项目,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媒体艺术、财务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六个省级特色专业项目。学校共有四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其中两门课程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

    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共建、协同育人工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伟易达(东莞)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办“华为创新班”“财务管理卓越班”“注册会计师创新班”“鸿高卓越工程师创新班”“机械创新班”等,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科研教研

    学校科研能力逐年提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不断增长。截至目前,我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820余项,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取得国家授权专利9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710余篇。

    学校获得第六届、第七届、第九届、第十届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共4项;建设完成了商科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教学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师资教育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近千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88.13%,基本形成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专业扎实、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队伍,为学校内涵式发展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矢志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创新性、应用型、国际化都会大学。 

    五、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要求请见下方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以及相关奖状、证书等。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 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 年4 月1 日至5 月14 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若发现缺漏,我校将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生应按我校通知要求参加考核。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增设笔试或面试或要求提交作品,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原则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专业分档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我校尊重考生兴趣与专业意愿,只要投档到学校的考生且符合相关录取要求的,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于当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管理模式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学校将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台湾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

    台湾地区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我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九、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 (结)业要求者,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领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奖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09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8/107  何老师、卢老师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梁老师(0769-23382891 )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十二、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东莞城市学院计划通过台湾学测招收考生约10名,具体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见下表。

                                              东莞城市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东莞城市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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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城市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 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5日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97个专业实验室、218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4个校级科研机构,与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关系。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数19830多人。学校专门设立了鸿发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励志奖等各类奖助学金项目。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显示:我校连续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二、学科教育

    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卓有成效。学校会计学专业获批为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流管理专业等8个专业获批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建设为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保险学、物流管理、安全工程建设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有工商管理、金融学两个省级重点专业项目,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媒体艺术、财务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六个省级特色专业项目。学校共有四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其中两门课程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

    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共建、协同育人工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伟易达(东莞)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办“华为创新班”“财务管理卓越班”“注册会计师创新班”“鸿高卓越工程师创新班”“机械创新班”等,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科研教研

    学校科研能力逐年提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不断增长。截至目前,我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820余项,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取得国家授权专利9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710余篇。

    学校获得第六届、第七届、第九届、第十届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共4项;建设完成了商科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教学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师资教育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近千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88.13%,基本形成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专业扎实、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队伍,为学校内涵式发展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矢志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创新性、应用型、国际化都会大学。 

    五、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要求请见下方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以及相关奖状、证书等。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 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 年4 月1 日至5 月14 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若发现缺漏,我校将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我校将增设笔试或面试或要求提交作品,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原则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专业分档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我校尊重考生兴趣与专业意愿,只要投档到学校的考生且符合相关录取要求的,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8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

    八、管理模式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学校将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台湾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

    台湾地区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我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九、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 (结)业要求者,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领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奖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09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7/108  何老师、黄老师

    联系人:全球交流合作处 魏老师(13534389368)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十二、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东莞城市学院计划通过台湾学测招收考生约20名,具体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见下表。

                                                 东莞城市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计划

    类别

    专业名称

    要求达均标科目

    1

    普通类

    软件工程

    数学(A/B)/英文

    2

    普通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A/B)/英文

    3

    普通类

    物联网工程

    数学(A/B)/英文

    4

    普通类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数学(A/B)/英文

    5

    普通类

    人工智能

    数学(A/B)/英文

    6

    普通类

    电子信息工程

    数学(A/B)/英文

    7

    普通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数学(A/B)

    8

    普通类

    机械电子工程

    数学(A/B)

    9

    普通类

    机器人工程

    数学(A/B)/英文

    10

    普通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语文/数学(A/B)

    11

    普通类

    土木工程

    数学(A/B)

    12

    普通类

    环境工程

    数学(A/B)

    13

    普通类

    工程造价

    数学(A/B)

    14

    普通类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数学(A/B)

    15

    普通类

    人力资源管理

    语文/英文

    16

    普通类

    物流管理

    语文/英文

    17

    普通类

    会计学

    任意一科

    18

    普通类

    工商管理

    任意一科

    19

    普通类

    财务管理

    任意一科

    20

    普通类

    市场营销

    任意一科

    21

    普通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任意一科

    22

    普通类

    金融学

    任意一科

    23

    普通类

    电子商务

    任意一科

    24

    普通类

    汉语言文学

    语文

    25

    普通类

    网络与新媒体

    任意一科

    26

    普通类

    英语

    英文

    27

    普通类

    商务英语

    英文

    28

    普通类

    法学

    任意一科

    29

    普通类

    行政管理

    任意一科

    30

    普通类

    社会工作

    任意一科

    31

    艺术类

    表演

    任意一科

    32

    艺术类

    音乐表演

    任意一科

    33

    艺术类

    舞蹈编导

    任意一科

    34

    美术类

    数字媒体艺术

    任意一科

    35

    美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任意一科

    36

    美术类

    环境设计

    任意一科

    37

    美术类

    产品设计

    任意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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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城市学院《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 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7日


    东莞城市学院《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 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东莞城市学院《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 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东莞城市学院《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 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59 19/A
院校简介

资料来源: 东莞城市学院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Dongguan City University)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97个专业实验室、218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4个校级科研机构,与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关系。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19000多人。学校专门设立了鸿发奖学金、励志奖等各类奖助学金项目。

  教育科学

  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卓有成效。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工商管理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软件工程、设计学、社会工作、保险学4个校级重点学科。学校会计学专业入选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保险学、金融学、数字媒体艺术8个专业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建设为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保险学、物流管理、安全工程建设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同时,学校现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媒体艺术、财务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省级特色专业在建项目,工商管理、金融学2个省级重点专业在建项目。学校共有九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其中两门课程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

  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共建、协同育人工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伟易达(东莞)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办“华为创新班”“财务管理卓越班” “注册会计师创新班” “鸿高卓越工程师创新班”“机械创新班”等,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科研教研

  学校科研能力逐年提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不断增长。截至目前,我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820余项,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26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550余篇,取得国家授权专利119项。

  学校办学以来获得五个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 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 1 个、省级工程训练中心 1 个、省级大学生实践基地 1 个、省级大学生实训示范基地 1 个。每个专业至少有5个校外实践基地。

  师资教育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从国内外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为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学校2015年为教师购买“五险二金”,成为广东省首家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同类高校。学校2019年建成省级教师教学示范中心,助推教师成长发展。学校还聘请全国知名教授、专家学者、行业精英担任客座教授,为学校内涵式发展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学校现有教师队伍近千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88.13%。省级教学名师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南粤优秀教师5名,广东省优秀民办校长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4名。学校教师获5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在省级教学竞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等奖项。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20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500余项)。学校教师明德乐业,博学善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服务地方

  服务地方学校主动服务东莞,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截止目前,学校与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关系,组建了高等教育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智能技术应用研究中心、移动终端多媒体研究中心等24个服务东莞的科研机构。推动切合地方需求的科研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双赢目标。

  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与境外高校的深度合作以及联合培养学生项目。截至目前,我校已与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都会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英国考文垂大学、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马来西亚拉曼大学、泰国班颂德皇家师范大学等30多所高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深入开展各类交流项目,其中包括:学期交流、3+1本科双学位、硕士研究生保荐等合作项目。通过开展一系列境外交流学习项目,为我校广大师生提供丰富的学习机会,师生们可体验已对接优质课程与优质教学质量,深入感受跨文化交流,拓宽全球视野。

  学校加大教师出国(境)研修、讲学的力度,派遣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外以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高校进行访问、研讨,为教师提供优质的学术及教学交流平台,持续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发展。


东莞城市学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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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概況


中文名
东莞城市学院
外文名
Dongguan City College
简    称
城院
创办时间
2004年
办学性质
民办大学
学校类别
工科学校
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现任领导
名誉校长:颜泽贤 ; 校长:陈明 ; 党委书记:章德胜
本科专业
45个
校    训
学而知不足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
院校代码
13844
院系设置
商学院、法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4个二级教学部门

东莞城市学院

东莞城市学院-流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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